中央党校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博士生复试录取说明

2017-06-02 14:31:34来源:中央党校

中央党校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博士生复试录取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校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情况,拟定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的组织

  我校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院长潘悦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侯典明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复试工作原则及办法,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校研招办是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前,由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召集各教研部(院)分管副主任召开复试工作会议,部署复试工作,解释复试政策。

  1.各教研部(院)负责专业复试工作,成立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要制定专业复试方案。

  2.外语教研室负责外语复试工作,成立由中级以上职称人员2人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要制定外语复试方案。

  3.校机关纪委派出巡视组,到复试考场巡查。

  三、复试人选的确定

  1.初试最低分数线:外国语科目50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含原著)科目60分,业务课60分,均计入初试总成绩。

  2.各教研部(院)由导师组集体协商讨论,按招生计划150%以内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招生名额在1-2名的专业,最多不超过200%。在确定复试名单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第一轮次,每位导师初试成绩第一名当然获得复试资格;第二轮次,如果第一轮次排完后根据复试比例还有剩余名额,本专业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按前述比例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并列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3. 考生到我校研招办报到时,研招办将进行审核,不符合《中共中央党校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者,不能参加本次复试。

  4.复试前,专业复试小组要告知考生是差额选拔,综合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定于6月11日至13日在我校集中进行。

  (一)报到时间

  6月11日上午10:00-11:00。逾期不候。

  (二)报到地点

  中央党校南院85楼大厅。

  (三)复试提交材料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共党员证明信

  (4)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

  (5)《中共中央党校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考生6月11日前登录我校报名系统“下载报名表”栏目中自行下载并签署完整,http://115.28.5.72:9001/dr/Login.aspx,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6)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各1份,需专家本人签字(见附件);

  (7)硕士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8)盖章有效的考生政审调查表(见附件);

  (9)硕士学位论文;

  (10)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11)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学习的证明;

  (12)检查完整的体检表(见附件)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所有材料请另行准备一份,在专业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秘书。

  (四)外语复试

  听力测试30分钟,分值20分;口语测试,每位考生5分钟,分值10分。听力、口语测试总成绩为30分,折合成20分后,计入复试总分。听力、口语考试正式开考后迟到5分钟者不能参加本场考试。

  (五)专业复试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分值80分;专业复试成绩低于48分不予录取。

  复试时综合考虑身心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状况、培养潜质等,全面、慎重地权衡考生面试成绩。

  具体安排参见《中央党校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博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六)复试总成绩的构成

  外语考试占20分,专业复试占80分,合计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格检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到北京市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复试报到时将体检报告交研招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第3号)进行。

  六、录取办法

  1.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30%的权重进行最终成绩的排名统计。录取成绩的计算: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70% +复试总成绩×30%

  2.各教研部(院)按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报研招办,并有分管领导签字。

  3.研招办根据初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复试成绩,按计算公式综合折算每位考生的最后成绩,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出录取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4.对拟录取的考生,研招办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过后无异议的,研招办与考生本人、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我校复试工作全程网上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都将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网(http://yjsy.ccps.gov.cn)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复试舞弊,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按照要求,复试期间我校研招办设置接待电话:010-62804348。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017年马博复试总体安排.docx

马博体检表.doc

马博政审表.doc

马博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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