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2018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18-04-26 10:40:28来源: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中央党校2018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考生初试情况,拟定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复试的组织

  我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研究生院院长担任,研究生院分管副院长和各教研部(院)分管部(院)领导为组成成员。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复试工作原则及办法,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校研招办是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1.各教研部(院)按照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

  2.外语教研室负责外语复试工作。

  3.经济学教研部负责组织数学三加试[政治经济学专业除获得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的考生免考数学三外,其他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数学三]。对跨一级学科考生,各教研部(院)依照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专业加试。

  三、复试人选的确定

  1.进入复试必须达到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外语55分,业务课60分,均计入初试总成绩。

  2.各教研部(院)由导师组集体协商讨论,按招生计划150%以内(含150%)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

  3.在确定复试名单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第一轮次,每位导师初试成绩第一名当然获得复试资格;第二轮次,如果第一轮次排完后根据复试比例还有剩余名额,本专业按初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按前述比例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并列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

  4.复试是差额选拔,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定于5月6日至8日在我校集中进行。

  (一)报到时间:

  5月6日上午08:30-10:30。逾期不候。

  (二)报到地点:

  中央党校南院85楼大厅。

  (三)复试提交材料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在报到时到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并提交含有学制、毕业时间的应届生证明。

  (4)《中共中央党校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考生5月6日前登录我校报名系统“下载报名表”栏目中自行下载,http://121.42.172.162:9101/(S(zxbeupzt2owqrvhqtqdpdilv))/dr/login.aspx,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签署完整);

  (5)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各1份,需专家本人签字(见附件);

  (6)硕士期间(同等学力考生为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盖章有效的考生政审调查表(见附件);

  (8)硕士学位论文;

  (9)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10)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所有材料请另行准备一份,在专业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秘书。

  复试日程安排参见《中央党校2018年博士生(统一考试)复试日程安排》。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语复试

  听力测试30分钟,分值20分;口语测试,每位考生5分钟,分值10分。听力、口语测试总成绩为30分,折合成20分后,计入复试总成绩。

  没有按要求参加外语听力或口语复试的、听力或口语出现记0分情况的,不予录取。

  2.专业复试

  每位考生必须进行专业面试,各复试小组自行决定是否进行专业笔试。

  专业复试分值80分;专业复试成绩低于48分不予录取

  3.加试:

  数学(政治经济学专业)跨学科门类考生参加数学加试,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各复试小组自行决定是否组织跨一级学科考生专业加试,加试科目低于60分(每科目满分100分)的不予录取。

  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总成绩的构成

  外语考试占20分,专业复试占80分,合计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格检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一律在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第3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

  1.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30%的权重进行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 +复试总成绩×30%

  2.根据总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出录取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3.对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应将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调入我校,研招办将调阅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审档通过者,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研招办与考生本人、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我校复试工作全程网上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都将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网(http://yjsy.ccps.gov.cn)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复试舞弊,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按照要求,复试期间我校研招办设置接待电话:010-62804348。

 

附件1:2018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复试总体安排

附件2:专家推荐书

附件3:政审表

附件4:体检表

  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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