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18 15:33:38来源: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上述第1)、2)、4)、5)、6)、7)、8)、9)项材料,并在2019年7月前将硕士论文答辩决议书邮寄至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上述第1)、2)、3)、5)、6)、7)、8)、9)项材料;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上述第1)、2)、6)、7)、8)、9)、10)项材料。

  (三)考试方式与考试时间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见《2019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

  2、复试采取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须闭卷、笔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考试时间(初试、复试):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2019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

外国语

2019年3月16日下午2:00~5:00

数学类专业基础课

2019年3月17日~3月19日,具体时间见各院网站

复试(外语听力、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面试等)

  请于2019年3月14日-15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申请-审核

  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生招生办法》

  五、硕博连读

  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招生办法》。

  六、直接攻博

  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七、学习与就业方式

  所有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定向。

  1、非定向生:人事档案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就业派遣。在学期间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奖助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2、定向生:

  • 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书规定向学校缴纳相应学费,不享有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而造成考生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 无工作单位的定向生: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相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按协议书规定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

  八、学费标准及基本学制

  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

  非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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