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

2019-12-12 15:00:59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申请考核”入学方式是指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将申请和考核结合起来,由考生先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不需经过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而直接进入“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分别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评审委员会。

  分别以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两个学科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综合考核工作。评审委员会由至少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5名教授/副教授组成。

  三、报考条件

  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且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有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招生专业和导师

  招生专业和导师及研究方向见《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五、申请办法

  1、网上报名

  申请人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进行报名,并支付报考费,网上报名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2月19日。

  2、寄送材料

  申请人报名后于2019年12月26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 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到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寄送地址详见联系方式。

  考生提交的材料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3)体检表。

  考生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9年9月 1日起。体检表可使用我校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4)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硕士若无其一,须用空白A4纸替代,并注明“未获得过硕士毕业证书”或“未获得过硕士学位证书”且签名;应届硕士用学生证复印件代替且在复印件上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考生,须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的复印件并注明预毕业日期(或获硕士学位日期)。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需本人签名)。

  (9)2名专家(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1)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2)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申请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

  六、考核程序

  1、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学校招生简章、我院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2、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专业资格审核时按报考导师统一进行,即对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只有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未通过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根据学校要求,资格审核成绩主要按照以下条件进行量化(但不限于这些条件):

  (1) 申请人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业成绩(最高10分);

  (2) 申请人外语 水平(最高10分);

  (3) 申请人已取得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最高40分);

  (4) 申请人科研潜力及创新能力等(最高分4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院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所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思想政治评价结果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评价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以及综合测评3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满分的总分为300分。录取时按照导师录取,即在同一导师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综合考核方式如下:

  (1) 外国语:笔试50%+面试50%

  (2) 专业基础:笔试

  (3) 综合测评:面试

  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我院须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公布在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网站上。

  七、公示录取

  各专业综合考核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录取规则、结合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分管领导确认后上报学校研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八、监督及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院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 学院纪检员

  电话:021-54345197;电子信箱:hmma@phy.ecnu.edu.cn

  (2)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45220

  电子邮件:yfzhang@ee.ecn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华东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14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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