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

2019-12-16 09:22:18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入学制”

  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我院室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我院室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我院室各招生专业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评审委员会。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需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3.雅思成绩6.0分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国外期刊发表过至少1篇英文学术论文。

  四、申请程序

  (一)、网络报名

  考生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的要求完成报名,网上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

  (二)、提交材料

  考生需在2019年12月26日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寄(送)到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见后)。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报考专业、意向导师);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3.本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等,1500-2000字);

  4.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参考我校《2020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要求)。

  5.申请人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导师的推荐信(推荐信模板同专家推荐信,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专家不包括读硕期间导师及报考导师,推荐信模板见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

  7.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专利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如为SCI索引文章,请特别注明);

  10.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1.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12.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14.《体格检查表》(网上报名后提供下载);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五、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我院室收到申请人材料后,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招生简章、我院室申请考核工作细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审核结果按照我校申请考核工作方案中的说明公布。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按专业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通过专业资格审核的名单。

  2、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满分10分);

  (2)外语水平(满分10分);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满分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满分40分)。

  3、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按照我校申请考核工作方案中的说明公布。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此项考核由我院室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所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前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3)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4)其它获奖证书原件,至我院室研究生秘书老师处核对(地址见后)。

  2、按专业统一考核,即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统一考核标准、考核程序。

  3、综合考核由我院室博士生申请入学评审委员会负责,采用面试、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外国语:含翻译(笔试,40分)、听力(30分)、口语(30分)三部分,满分100分;

  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每位申请人需向委员会作约10分钟的ppt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今后的研究设想,并对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约10分钟)。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各申请人的表现情况按百分制现场打分(专业基础分和综合测评分),统计各委员平均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我院室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在同一专业内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并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我院室2020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核时间约为2020年1月上中旬,地点华东师大闵行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我室网站或电邮通知)。

  六、公示录取

  我院室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研招办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七、监督及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将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院系工作细则、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2、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华东师范大学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

  电话:021-54836015;电子信箱:cftong@sklec.ecnu.edu.cn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申请材料邮寄快递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大楼A421室),邮编:200241。

  联系人:金灿 老师;

  电话:021-54836042;

  电子邮箱:cjin@sklec.ecnu.edu.cn;

  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网址:

  www.sklec.ecnu.edu.cn。

  注意:

  1. 信封左下角注明“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

  2. 请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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