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2019-12-25 16:35:00来源:网络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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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符合《东南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规定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需按要求提交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和素质的相关材料;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与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拟录取。

一、申请人申请

(一)本科直博生按《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和《东南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要求申请。

(二)硕博连读生按《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要求申请。

(三)普通招考生按《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要求申请。

二、资格和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审核小组深入考查申请者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硕士课程成绩、科研经历、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成果获奖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申请者做出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招办审批,附件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研招办网上公示审核通过者名单。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分别由报考导师和专家组进行审核。报考导师对申请材料审核并百分制打分;专家组由报考导师推荐,专家应均为本院内博导,专家组由3位专家组成,专家逐一审核申请材料,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最终材料审核成绩 =40% ×导师成绩 + 60% ×专家组成绩。

三、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本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学生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同时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综合考核形式及要求:

综合考核由综合专业英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笔试:专业英语。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专业英语水平。

面试:每位考生约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研究志趣、创新潜质等。

(二)笔试合格线:60。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合格线:60。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30% ×笔试成绩 + 70% ×面试成绩

总成绩=40 % ×材料审核成绩 + 60% ×综合考核成绩

(三)硕博连读申请者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与普通招考生申请考核同时进行,同样要求;本科直博的复试录取在接收推免生工作阶段完成。

(四)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统一发布。

四、推荐拟录取

根据研究生院操作流程,博士录取分为秋季首批录取和后续录取两部分:

l 秋季首批: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按优先级进行排序,仅限于录取一名博士(专项计划除外),且只能录取报考自己的学生;

l 后续录取:第一批未招到学生的导师和符合条件招第二个博士生的导师按优先级一起排序录取学生。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 “双向选择”原则。原则上,考生录取优先级为: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同年同一导师有多名学生申请考核时,按学生综合成绩高分录取。多名硕博连读生或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生同时报考同一导师时,导师根据学生各方面评价自主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在征询导师录取意见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网上公示。

3.招生指标分配原则:秋季首批招生时,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如有多余,则启动后续录取工作。

4.录取顺序规则:

(1)优先考虑以第一单位主持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重点项目、国防重大项目、国防重点项目,当年获得国家级人才头衔、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导师。符合此项条件导师较多时,按导师主持的各类重大/重点项目研究经费多少排序。

(2)达不到上一条件的导师,按一个经费计算周期(上一年1月1日至本年度博士录取前一天)到账的项目经费数量进行排序。首先,按以第一单位主持的国家级纵向项目进行排序;其次,以第一单位主持的到账一百万元以上(含一百万)的横向项目和以第一单位主持的省部级纵向项目(经费数≥50万元)进行排序;再次,以主持到账的其他纵向经费(含各类参与的重大、重点项目)和其他到账横向项目经费总数进行排序。逐次排序,经费多的,优先录取。(注:校内经费除外)

(3)秋季首批学生录取完毕,未录取到学生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可自愿参与后续招生录取排序,与招收第二名博士生的导师一起按前面的方式再次排序。

(4)首批招生无学生报考或报考学生未通过考核的导师,落实好合适生源后参与后续招生录取排序。

(5)无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以横向科研项目招生的导师每人三年最多招收两名博士研究生(由导师本人决定招生年度,参与录取排序,遵守录取顺序规则)。

(6)对于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专项博士生招生指标或计划的,按照专项计划执行。

本规定从2019级博士生(春季、秋季)招生开始执行,具体细则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监督机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推荐拟录取名单负责审核确定,对推荐拟录取原则和结果负责解释。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过程的监督,并受理考生的申诉、举报、投诉等事宜。

六、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s://chem.seu.edu.cn/

咨询电话:025-52090620-6317 邮箱:sunfish1983@163.com

监督电话:025-52090620-6318 邮箱:79937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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