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10-21 10:46:12来源:网络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即将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2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吧!

各院校2022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2022年计划招收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环境经济与环境管理、分析化学、有机化学六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约120名(其中预计招收硕转博研究生约30人,直博生约35人),秋季一次招生。

  一、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中心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即2022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获得本科毕业证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证者不予认可;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要求必须要有考生本人硕士导师的推荐信。(如本人硕士导师是博导,只需要再提供一位教授推荐信即可;如本人硕士生导师非博导,则需要提供考生本人硕士生导师及其他两位教授的共三封推荐信)

  6.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我中心各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2022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名考生具体要求。

  1.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同意报考。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其中,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之后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已被确定接收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无需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博士招生网报。

  (六)本校全日制优秀在学硕士生报考硕博连读转博的,按所在培养单位的具体要求报考;非全日制在学硕士生不得以硕博连读转博的方式报考。

  (七)本科毕业于国科大且参加1+4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计划的考生,按照签署的培养协议进行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并参加相关培养单位的考核或考试。

  (八)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需提供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该生报考证明,格式不限)

  (九)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进行如实说明,并按照报考单位的要求执行。如不能按照单位和导师要求保证学习时间的,不予录取。

  (十)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十一)由于“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因此在网报前,考生要与拟报考的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整个博士招录过程中,若导师认为本人不适合指导某学生,导师有不录取该学生的权利。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所有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和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报名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报名前需要与我中心拟报考的导师取得联系,获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21年12月12日至2022年1月12日

  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普通招考”类别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向我中心教育处寄送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考生签字处务必签字确认);

  (2)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的推荐书。必须要有考生本人硕士导师的推荐信。(如本人硕士导师是博导,只需要再提供一位教授推荐信即可;如本人硕士生导师非博导,则需要提供考生本人硕士生导师及其他两位教授的共三封推荐信)。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请推荐专家将推荐书封入信封并签字密封后寄给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将推荐书与其他报考材料一起寄到我中心教育处。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报考秋季入学博士的三年制应届硕士生,需提供至少有五学期注册盖章的的学生证注册页复印件(两年制应届硕士生,至少应完整注册三个学期),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交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在报到前查验学历证书和认证报告的原件和补交复印件);

  (6)报名费150元人民币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博士招生”栏目的“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请将报名材料寄送到如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楼105室

  联系人:冯娟老师  邮编:100085  电话:010-62849161

  特别提示: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报名公告,网上报名时应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三、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中心自主命题。

  3.初试时间

  2022年4月 9日、10日笔试,4月11日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培养单位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四、体格检查

  体检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各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五、录取和入学注册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四)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五)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六、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的,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七、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国科大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一)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为3年、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二)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三)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6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具体学制由各培养单位依据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科特点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edu.cn)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直博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国科大各单位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设定自己的报名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页发布的报考相关信息,也可邮件或电话咨询我中心教育处,按照我中心网页公布的后续相关通知报名。

  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教育处  邮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849161  传真:010-62923588

  电子邮箱:fengjuan@rcees.ac.cn

  附件:202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教育处

  2021年10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ww.rcees.cas.cn/yjsjy/bsszs/202110/t20211020_6226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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