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2022年博士招生细则

2022-01-11 17:05:32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

  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

  革,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

  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优秀生

  源选拔机制,2022 年我校将继续试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

  生选拔方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考

  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为依据,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

  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

  士生占用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指标。

  二、组织管理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材料初审及素质审

  查小组、疫情防控小组。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英语: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CET-6 成绩≥425 分或提供六

  级合格证书),或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或雅思成绩

  (IELTS,学术类)≥6.0,或托福成绩(TOEFL)≥90,或 GRE 成绩

  ≥305,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PETS5)考试合格,或在英语国家

  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

  证);

  2

  (2)日语: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

  语能力测试(JLPT)N3 及以上;

  (3)医古文:参加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医古文水平考试,成绩

  合格。

  6、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实践能力强,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

  成果。

  (1)应届考生

  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平

  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1 篇。

  (2) 非应届考生

  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或正式接受的高水

  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 2 篇。

  注:凡在学术传承及创新能力方面确有特殊专长者,学院审

  查通过,经学校学术水平评议专家小组面试合格后,可纳入考核。

  7、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

  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二)否决标准(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入学资格,并计入

  个人诚信档案)

  1、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违反毕业

  学校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者。

  2、在硕士阶段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出现不及格者。

  3、提供不实材料证书造假者。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申请材料提交

  见《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指

  南》

  (二)申请资格审核

  1、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对申请人网上递交及函寄材料进行形

  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和导师进行科

  研能力审核。

  2、科研能力审核小组重点对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等方

  面进行评分,形成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

  3

  3、具体安排

  4、考生必须通过材料审核后,方能取得综合考核资格。公示期

  间,如考生对书面材料的审查过程中的公正性持有疑议,可以向学院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2022年1月11日、12日

  2、综合考核过程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2)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

  (3)考核按专业进行,内容包含:

  ①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核

  ②专业面试。

  ③实验能力或技能考核。

  (4)成绩评定办法

  综合考核各自所占权重由学院自行制定,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

  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五、考核时间

  (一)总体安排

  1、“申请-审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1 月

  3 日。

  2、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以寄到为准)向学院研究生教

  学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发入指定邮箱。

  4

  3、学院审核:专家审核小组和导师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

  评估,给出百分制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拟定复试名单并报送至研

  究生院。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前由研究生院对外公示参加综合考核名

  单。

  4、综合考核:学院将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12 日组织综合考核,

  请考生提前准备个人情况介绍 PPT,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

  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心理素质、 职业素养等。

  5、体检:按照研究生院要求进行。

  6、综合考核工作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前完成。

  (二)具体安排

  根据“申请-审核”制的相关要求,原则符合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2

  研究生招生的各项规定,复试名单依据材料评价的结果而确定。综合

  考核工作定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开始,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

  学院将于 2022 年 1 月 9 日前利用钉钉、电话通知进入综合考核

  名单的考生准备考核,请接到通知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综合考核并准

  备面试 PPT。

  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前需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

  个.rar 的压缩包文件发至申请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箱。以上提供基本

  材料和科研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完整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

  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核方式及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及专业能力评价等方面。“申

  请-审核制”的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

  5

  50%+综合考核成绩 50%。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导

  师的科研评价成绩 50%+专家组的科研评价成绩 50%。

  (三)招生学院根据“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

  按照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审核后进行公示。

  (四)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政审不

  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公示期间,如考生对考核过程中公正性实名提出质疑,可

  以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

  议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

  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监督及申诉渠道

  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中医学院研究

  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以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形式,对投诉和申诉问

  题经学院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责成相关学科综合考

  核小组进行复议。投诉者对复议仍有异议的,可上报学校复试领导工

  作组申请再次复议。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 010-53912018,若

  咨询或有异议可发邮件:胡老师,邮箱:zyxyyjs2020@163.com。通

  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楼 A240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2022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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