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2014-11-12 15:29:24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

北京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

  一. 报名对象:

  1.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内地生源考生;

  2.参加北京大学采取“申请-审核”机制方式招生的内地生源考生。

  请注意:

  已被北京大学接收为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公示的报名、录取信息,不再参加本次网报。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在读硕士生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的规则及流程进行,不参加本次网报。

  外国来华留学人士请按《北京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医学部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

  港澳台侨人士请按《北京大学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医学部2008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01日12:00至12月23日12:00,全天受理。

  三.报名程序

  1.报考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提交报考信息(建议使用兼容模式的IE内核浏览器,同时将本站加入为“可信任(接受)站点”)

  (1)申请注册:本招生年度第一次登陆系统时,必须首先注册本人本招生年度内的用户账号(包括用户名和口令等)。注意:不要使用往年注册的帐号直接登录。

  注册成功与否系统都将给出提示。如注册失败,可能是用户名与他人的相同,或本人以前曾以相同用户名注册过,请另行注册。

  (2)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如实录入个人信息项,录入完毕请“提交”确认。

  根据教育部规定,非现役军人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项。

  获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考生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将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同其他报考材料一起,在规定日期内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3)浏览信息:浏览已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如作内容修改,请点击"修改"。

  (4)修改信息:修改除“报考院系所”以外的信息项,修改后请“提交”确认。

  3.网上交费

  (1)收费标准:每个有效注册账户200元。

  (2)交费方式:通过本系统提供的链接,依托首信易支付进行网上交费。

  支付前请登录首信易支付网站,点击右上角“帮助”,”仔细阅读《新手必读》等提示信息。

  4.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在提交个人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考费并生成报名号后,按《北京大学博士生报名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注意事项说明》的要求于12月30日前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请点击“确认提交”,并注意查看照片上方的审核结果提示信息(通常需要两个工作日),照片审核通过后方才有效。

  5.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填写表中的“教学及科研情况简介”、“工作学习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考生自述”等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后,连同招生简章以及所报院系招生说明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6.专家推荐信

  考生需下载《专家推荐信》一式两份,填写完被推荐人信息后分别交给两名推荐人。推荐人将全部推荐意见填写完毕后,直接(或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所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校本部接收材料的截至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报考医学部的考生请按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寄(送)报考材料。

  7.退出登录:完成本系统各项操作后,请点击“退出登录”。

  四.其他说明

  1.网报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2.请事先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如果因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

  3.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

  4.如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首信易支付联系。

  客服电话:010-82652626 分机号码:6613/6576/6829(每日9:00-17:30);010-59321108(全天24小时)

  电子邮箱:cs@payeasenet.com(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⒌咨询电话: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6.监督电话:010-62756913

  五.审查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

  校本部初试时间为:2015年3月14日、15日。

  报考校本部的应试考生于2015年3月9日-12日,持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硕士生)或研究生证(应届硕士生),到所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确认报考资格,领取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报考医学部的考生须按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的完成相关工作。

请点击下载附件:

北京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doc

北京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北京大学博士生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说明.doc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上传照片注意事项.doc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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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 北京大学 博士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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