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12-01 11:02:26来源:网络

深圳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的相关规定请查阅深圳大学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申请审核制的相关规定请查阅深圳大学2015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和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

  三、报考方法

  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与导师取得联系,如所选择的导师当年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制的方式已经招收了博士研究生,考生应酌情选择其他导师。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12月1日-1月10日;

  ②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③网报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2.缴交报名费

  ①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交费时间:1月12日-16日;

  ②缴费方式:网上缴费(缴费系统待公布)

  3.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1月10日(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将下列报考材料签字确认后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518060)特别说明:我办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

  ①研招网报名后打印下来的报名表;

  ②两名或两名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正高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士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生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⑤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并在报到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

  4.报考资格审查

  ①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名费、未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②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录取资格;

  ③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我校研招办将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发送资格审核确认信,届时请考生注意查收本人的电子邮件,没有收到确认信的考生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联系方式见备注);

  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发放

  2015年3月14日-3月22日,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网址待定),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1.初试:

  ①考试时间:2015年3月21-22日;

  ②考试地点:深圳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确认考室位置);

  ③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全部为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所有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可查阅《深圳大学2015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④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szu.edu.cn/)查询(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

  2.复试:

  ①考试时间:2015年4-5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规定为准);

  ②考试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③复试名单: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复试分数线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确定后,由学院负责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④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申请材料评估,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

  ⑤复试时交验的材料:a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b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c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携带学生证);d考生学术资料(包括考生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复印件、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至报考学院进行查验和评估;

  ⑥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有关复试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请留意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于复试前公布的信息。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

  七、招生类别

  从2015年开始,各专业原则上只招收以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非定向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为脱产学习,在校期间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保证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时间。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住宿费

  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500元/年。

  3.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继续加大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投入,以吸引优秀生源和保证在读博士潜心学业。2014年,在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政策的基础上,扩展了“优博计划”,新设了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和学业奖学金,增设了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学校要求导师为博士生提供科研和学术交流津贴。在新的奖助政策体系下,我校博士研究生每年获得的奖助金额最低为4万元,优秀的可达18万元以上。奖助体系详情见附表。

  九、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十、其他事项

  1.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应就报考博士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应届硕士生入学报到时须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备注: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55)26536177,

  网址:http://zsb.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518060

文章来源:深圳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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