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12-01 15:24:11来源:网络

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240名(含技术创新型博士约18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2人),涵盖约60个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201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四种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定向就业且不允许跨学科、专业报考。具体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材料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以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是:

  1. 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

  2. 其他要求详见中国矿业大学以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相关文件。

  (三)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相关规定:

  “申请-审核”制是按照一定的条件,实行考生申请,导师(组)推荐、培养单位考核,学校审定录取,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初试。

  报考基本条件为:符合(一)中的第1、3、4各项的要求,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学术型硕士毕业生,博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

  2015年我校除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暂不实施“申请-审核”制外,其他博士培养单位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及有关要求另见《XX学院2015年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四、学制

  直接攻博生基本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其他博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五、报名及手续办理

  所有参加2015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网址:http://222.187.120.13:9000/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打印准考证(学校不再寄送书面准考证)等。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一) 网上报名

  1. 普通招考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2015年1月15日。

  2. “申请-审核”制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12月31日。

  3. 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报名时间按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 报考材料提交

  1.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或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家推荐书2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5)少数民族骨干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及所在地民族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中国矿业大学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我校人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 以“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请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报考材料。

  普通招考和“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材料可于2015年1月5日-15日工作时间直接送至我校文昌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也可于1月1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

  (三) 资格审查

  1.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015年3月9日-3月13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上述所有需要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2)提交本人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后,我校盖章确认考试资格,未盖章准考证无效。

  2. 以“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亲自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研究生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六、考试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以“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等。

  (一) 初试

  1. 2015年3月5日-3月1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凭经我校研招办盖章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日期:2015年3月1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初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考生可于考前一天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询具体考试地点。

  3月14日上午外国语

  3月14日下午业务课一(详见《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业务课二(详见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3. 初试科目:

  (1)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另定。

  (2)考试方法:均为笔试。

  (3)考试组织:外国语、业务课一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业务课二的考试由考生所报考学院统一组织。

  (二) 复试(综合考核)

  1.复试(综合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拟安排在初试后3日内进行,普通招考、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复试(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2.复试(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具体方法及要求由我校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

  3. 复试报到时每位考生按规定须缴纳复试费并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5. 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2)思想政治考察表(报名系统下载表格)。

  (3)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证明”。(此项仅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本校在职人员除外。)

  (4)相关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

  七、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同时评定出拟录取考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定向就业”类别在职考生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本年度招生总规模的15%。

  1. “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 “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2万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提高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九、出国留学

  我校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每年选拔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出国留学”专栏。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十一、其他说明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凡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三)“申请-审核”制考生,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考试。

  (四)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表示国家重点学科。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咨询电话:0516-83885990

  传真号码:0516-83885990

  网  址:http://yjsb.cumt.edu.cn

文章来源: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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