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12-05 15:00:02来源:网络

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其中报考教育博士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

  6、2015年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网址:

  2015年我校博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11日。

  2、网址:http://218.199.196.248/yjs/jump/bsbm(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含我校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则无法办理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时必须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150*200像素,大小9—10k,jpg格式,蓝底)。

  3、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为.pdf格式,请先安装PDF阅读器)。

  4、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1、报名费用:

  2015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200元。

  2、缴费方式:为了方便考生,2015年博士入学考试报名费的交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报名号)登录缴费。

  3、缴费时间:2015年1月14日---2015年1月18日。

  特别提醒:1、一旦缴费成功,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2、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不能下载准考证及参加入学考试。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名);

  2、学历学位/学籍证书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9/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3、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两份,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所有材料请于2015年1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寄(送)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5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学院(研究所/中心)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showNews-449.aspx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

  2015年3月21日—2015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其中:3月21日上午考试外国语,下午考试业务课一。

  3月22日上午考试业务课二。

  2、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3、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二)复试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录取类别:

  我校博士生录取分为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两种类别:

  1、非定向培养: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2、定向培养:为在职研究生或参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生,录取时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培养经费由定向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普通奖学金的评定,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录取类别即为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五、其他说明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2、我办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考博辅导班。相关报考事宜,请直接向各院系咨询。各院系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见:

  http://gs.ccnu.edu.cn/showNews-449.aspx

  3、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67867400

  传真:027—67867707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网 址:http://gs.ccnu.edu.cn/

  文章来源: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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