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简介:崔建远

2015-05-14 11:32:37来源:网络

  考博考生生准备要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时,必须要先确定准备攻读博士的相关专业,然后选择该专业有招生需求的学校,接下来应该联系博士生导师,只有当博士生导师同意考生报考,考博生才可以报考。所以提前了解博士生导师的学术文章及联系方式很重要,新东方在线特整理了各招收博士院校博导的简介及联系方式供考博生参考。

  

\

  崔建远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

  学术兼职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检察院咨询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研究领域

  民法学

  奖励与荣誉

  荣获第二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奖,清华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清华大学教书育人奖,清华大学良师益友称号。

  《准物权研究》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学科著作类)奖一等奖;《论争中的渔业权》获司法部第三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主编的《合同法》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与王利明教授合著的《合同法新论 · 总则》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二等奖;《土地上的权利群论纲》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侵权责任法应当与物权法相衔接》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稿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梁慧星主编)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著作奖二等奖;其参与撰写的《法治:理念与制度》(高鸿钧教授主编)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作为负责人的《民法学》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及北京市精品课程,作为负责人的民商法学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作为负责人的《债法》被评为北京市及清华大学精品课程。

  学术成果

  代表性学术成果《合同责任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 1992 年版)、《准物权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版)、《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论争中的渔业权》(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合同法总论》(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8年版)、《物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物权法》(第2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版)、《物权:规范与学说》(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等专著 ;

  与他人合著《合同法》(法律出版社 2007 年第4 版。合著者:于淑妍、王轶、王闯、王成、申卫星、杨明刚、韩世远、薛文成)、《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合著者:韩世远)等 10 余部;

  发表《 “ 四荒 ” 拍卖与土地使用权》(《法学研究》 1995 年第 6 期)、《无权处分辨》(《法学研究》 2003 年第 1 期)等 160 余篇学术论文。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