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简介:王洪亮

2015-05-15 14:56:36来源:网络

  考博考生生准备要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时,必须要先确定准备攻读博士的相关专业,然后选择该专业有招生需求的学校,接下来应该联系博士生导师,只有当博士生导师同意考生报考,考博生才可以报考。所以提前了解博士生导师的学术文章及联系方式很重要,新东方在线特整理了各招收博士院校博导的简介及联系方式供考博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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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洪亮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2004年秋季于深圳研究生院为法律硕士讲授物权法课程

  2005年春季为法律硕士讲授合同法、非合同之债

  2005年春季为本科生讲授公共课——合同法

  2006年秋季为本科生讲授民法总论与外国民法(德国不当得利法)

  学术兼职

  2012- 中国民法学会理事

  研究领域

  物权法、合同法、消费者保护法

  研究概况

  2007.9- 2008.8 德国弗赖堡大学 访问学者

  2008.4-2008.5 英国牛津大学比较法研究所 访问学者

  学术成果

  (一)专著

  1、《物上请求权的功能与理论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Grundpfandrecht in China und Deutschland, Peter Lang, 2004。

  (二)主要论文

  1、 《违约金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载《法学》,2013年第5期

  2、 《强制履行请求权的性质及其行使》,载《法学》,2012年第1期

  3、 《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构成与举证责任》,载《月旦民商法杂志》2012年9月,第37期

  4、 《权利推定:实体与程序之间的构造》,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1期

  5、 《原物返还请求权构成解释论》,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6、 《论水权许可的私法效力》,载《比较法研究》,2011年第1期

  7、Die prozessuale Realisierung von Hypothek nach chinesischem Recht, in Recht und Rechtswirklichung in Deutschland und China, 2011, S. 35-48

  8、《消费者撤回权的正当性基础》,载《法学》,2010年第12期

  9、《交往安全义务基础上的物件致损责任》,载《政治与法律》,2010年第5期

  10、《中国动产抵押登记效力规则》,载《名城法学(Meijo Law Review)》,日本,2010年第3、4合并号,第70页以下。

  11、《论水上权力的基本结构》,载《清华法学》,2009年 第4期

  12、《小产权房与集体土地利益归属论》,载《清华法学》,2009年 第5期

  13、《论登记公信力的相对化》,载《比较法研究》,2009年 第5期

  14、《动产抵押登记效力规则的独立性解析》,载《法学》,2009年 第11期

  15、《企业自由与社会约束视角下的消费者集团诉讼》,载汤欣主编《公共利益与私人诉讼》,2009年北大出版社

  16、《妨害排除与损害赔偿》,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2期

  17、《实体请求权与诉讼请求权之辨——从物权请求权谈起》,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2期

  18、Kreditsicherheiten nach dem neuen chinesischen Sachenrechtsgesetz— Veränderungen und Tendenz Chinesisches Zivil- und Wirtschaftsrecht aus deutscher Sicht, 2008

  19、civil pre-trail procedure in China, in Cappi/Ramos ed. Oral and written proceedings: efficiency in civil procedure, Universitat de Valencia, 2008

  20、《试论履行障碍风险分配规则——兼评我国《合同法》上的客观责任体系》,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5期

  21、《我国给付不能制度体系之考察》,载《法律科学》2007年第5期

  22、《论基于占有的物上请求权——实体与程序上的理论继受》,载《清华法学》2007年第3期

  23、《事业单位在民法典中的定位——以学校为研究范例》,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24、《物上请求权的诉权与物权基础》,载于《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5期

  25、《物上请求权制度的理论继受》,载于《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

  26、《分割所有权论》,载于《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

  27、《论所有权人与占有人关系》,载于《中德私法研究》,2006年第1期

  28、《物上瑕疵担保责任、履行障碍与缔约过失责任》,发表于《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全文转载

  29、《土地债务制度上的抽象构造技术》,发表于《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4期

  30、《缔约上过失的历史嬗变》,发表于《当代法学》,2005年第5期

  31、《从担保工具到信贷工具——德国土地债务制度》,发表于《杨振山纪念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2页到第112页

  32、《继受法律的理性化》,载于《比较法研究》2004年第1期,第1页到第14页(与杨振山教授合著)

  33、《德国债权法的现代化》,载于《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2003-7全文转载

  34、《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研究》,载于《法律科学》,2000年2期;《中国民法学精粹》2001年卷,全文收录,独著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2000-7全文转载

  35、《精神损害赔偿与法官造法》载于《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6期,李静合著,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2000年5月全文转载

  (三)合著

  1、《中国物权法原理释义和立法解读》,担保物权部分,孙宪忠主编,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年版

  2、《国有股权研究》,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四)教科书

  1、《民法总论》,崔建远等,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

  2、《物权法》,崔建远等,所有权、用益物权部分,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

  3、《物权法》,马新彦主编,担保物权部分,科学出版社,2007年

  (五)主编

  1、《合同法热点难点疑点理论研究》,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中德私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系列出版物,已经出版8卷

  (六)翻译作品

  1、《德国物权法(下)》,与申卫星合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欧洲司法与民主》(译文),载于《中德法学学术论文集》,第二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43页到第456页

  3、《经济中的基本自由》(译文),载于《民商法论丛》,第34卷,第486页到第496页,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德国支付不能程序以外的债务人法律行为撤销法(法律翻译)》,发表于《合同法评论》,2004年第4辑,第153页到第157页

  5、《法权感的产生(译文)》,耶林著,载于《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3期,第103页到117页,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3-2全文转载

  6、《附随性与抽象性之间的不动产担保物权及其在欧洲的未来》,《清华法学》,第8辑,第232页

  7、《所有权保留制度在欧洲的未来》,施塔德勒著《中德私法研究》2007年,第3期

  8、《德国强制拍卖与强制管理法》,《中德私法研究》2007年,第4期

  9、《德国视角下的中国新物权法》,施蒂尔纳著,《中德私法研究》2009年,第5期

  10、《侵权行为法的变迁(下)》,克雷默尔著,《中德私法研究》2009年,第5期,与李静合译

  11、《德国公益诉讼》,施塔德勒著,载汤欣主编《公共利益与私人诉讼》,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

  12、《法教义学的实践功效》,维亚克尔,载《中德私法研究》第6卷,2010年

  13、《国家责任法的体系》,海因岑,载《中德私法研究》第7卷,2011年

  14、《失去“往日辉煌”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Fargnoli,载《中德私法研究》第8卷,2012年

  15、情谊行为责任(判例)载《中德私法研究》第8卷,2012年

  16、梅迪库斯,《请求权基础》,法律出版社2012年,合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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