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16 17:36:38来源:网络

浙江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浙江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是全国统一招生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学校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培养的在职博士生(不包括专业学位及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考专业学位者,需经所报考学院(系)研究生科审核同意;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者,需由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及1052)者,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教育博士(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学科代码前四位0305)者,必须符合相关学科招生目录备注条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一般不招收汉族考生。

  三.学制:统考博士生的基本学制3-4年,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系)。

  四.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下旬,届时请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上有关通知进行报名(具体日期网上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和时间:考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考试时间:2016年3-4月间(具体地点和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核方式:21个学院(系)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进行外国语(含听力测试,听力占总分的20%,并有单独上线要求)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笔试。另一门专业课考试及复试的时间、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系)确定。光华法学院(司法文明专业)、人文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医学院(学科代码前四位为0710、1001、1007 等学科以及“2011计划”感染性疾病诊治协同创新中心传染病学方向导师)、药学院、管理学院、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海洋学院等学院(系)相关学科试行博士生招生考试方式改革,统考招生方式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请在报名时关注相关学院(系)的网上公布信息。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及相关课程考试,报考小语种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

  七.报考资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复试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报考条件另行审查。

  八.学费与奖助: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 万元/生·全程,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 元/生·学年。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进一步完善了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此外,我校设立了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和国家亟需发展学科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10000 元/人,共100 名。

  研究生奖助方案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查询(网址:http://grs.zju.edu.cn/zsindex.jsf)。

  九.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16 年6 月底。

  注:各招生学院(系)预计招生数包含拟录取的统考生、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并视具体招生情况会有所调整,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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