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1 17:57:10来源:网络

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下信息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文件进行实时更新)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硕博连读的相关规定请查阅《深圳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申请考核制的相关规定请查阅《深圳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和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三、招生类别

  各专业只招收以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非定向博士生的培养方式为脱产学习,在校期间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保证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时间。

  四、报考方法

  普通招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与导师取得联系,如所选择的导师当年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制的方式已经招收了博士研究生,考生应酌情选择其他导师。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②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③网报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2.缴交报名费

  ①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还,交费时间:12月1日-12月31日;

  ②缴费方式:研招网报名系统网上缴费

  3.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须在2015年12月31日(以邮戳寄出时间为准)。将下列报考材料签字确认后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深圳大学办公楼441,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编:518060)特别说明:我办仅接受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两名或两名以上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正高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硕士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生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⑤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并在报到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⑥持国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处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

  4.报考资格审查

  ①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报名费、未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者,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②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录取资格;

  ③考生资格审查结束后,我校研招办将通过电子邮件向考生发送资格审核确认信,届时请考生注意查收本人的电子邮件,没有收到确认信的考生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联系方式见备注);

  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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