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30 15:33:34来源:网络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年计划在57个专业中招收博士研究生273名,其中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联合培养6名。

  一、报考条件:

  1. 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2016年6月10前能够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

  5. 现为在职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在职培养的考生、原为在职培养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在职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被录取的,我校不负责任。

  6.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报考时必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7.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在报考时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二、报名手续:

  1. 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登录本校研究生院的网页(未经网上报名者无效)。

  2. 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相应材料,初试结束后,进入复试阶段前须提交以下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1) 报考博士生信息校对表; (2) 报考学科的教授(专家)推荐书2份;(3)思想政治情况表;(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在入学前补交); (6)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必须在6月10前交验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证明材料。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下载表格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提交书面材料后报名信息不再修改。

  3. 必须使用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200元,支付方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因考生个人原因,已支付报名费不予退还。

  4. 学校有权对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相关内容提出质疑并要求考生进行解释和证明,在报名、考试、录取、上学期间的任何阶段发现以虚假材料和信息报考的考生,将被取消相应资格,并通报考生单位。

  三、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8:30至2016年1月8日16:30,按照网上要求填报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cumtb.by-wisdom.com/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3月16日—3月19日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至20 日(周六、周日);

  4、考试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学楼

  5、成绩通知及复试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考类别:

  1. 非定向博士生: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必须转入我校(在开学报到前尚不能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户口可转入我校学生集体户口。

  2. 定向博士生:定向博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关系均不转,录取时学校要与考生以及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五、考试内容及步骤

  考试采取初试(笔试)和复试(笔试与口试)两步进行;初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初试合格后由专业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复试。

  1. 初试

  外国语、二门专业课(各3小时,满分100分)。

  2. 复试:

  1) 复试由学校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总成绩、单科分数划定复试分数线。

  2)学术水平考查(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外语的听、说、读能力、专业外语(2小时,6000英文印刷符)。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思想品德情况考查表,交由考生所在单位基层组织部门填写盖章后于复试时交所报考学院,各学院在复试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全面了解。

  4)复试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六、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于2016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凡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标准为1万/年;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万/年,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等级

比例

金额(万元)

20%

1.8

40%

1.5

40%

1.2

八、毕业就业: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一律回原协议单位,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电 话:(010)62331208 传真:(010)62346931

  邮 编:10008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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