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23 17:30:27来源:网络

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福建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对象: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目前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含定向培养的往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1.网上报名

  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博士网报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登陆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new.fjtcm.edu.cn/)——招生工作栏目下载相关表格。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月13日--3月10日。

  2.报名确认

  考生须在2016年3月15日前将完整的报考材料(纸质材料)送达或寄达我校研招办,报考材料不齐或逾期递交者将视为放弃报考,我校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报考材料接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吴老师收(邮编:350122)。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后的准考考生名单将在网上公布(2016年3月下旬)。

  四、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报考登记表(网络报名信息表1份、福建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2.政治思想审查表;

  3.体检表;

  4.两位专家推荐意见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从本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同时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学信网、学位网出具的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不在查询范围内的必须提供认证报告);

  7.准考证(提供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006027@fjtcm.edu.cn);

  8. 报名费人民币160元(缴费后一概不能退还,可直接到我校财务处缴交或转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对公账号,开户名:福建中医药大学 账号:1402020829600000729 开户行: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转账时请留言:考生姓名+博士报名费);

  9.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专用证明章(往届毕业生)或成绩主管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生];

  10.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论文答辩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须补交);

  11. 其它材料(能证明考生科研水平、临床水平的各种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清单,科研课题标书,获奖证书等)。

  五、考试日期及地点

  1.初试日期:2016年4月12日(星期二)至4月13日(星期三);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

  考生须于4月8日、11日到校办理考试确认手续(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缴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2.复试日期:暂定4月15日到17日之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招生人数

  2016年预计招生各类型博士19名(包含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等各类别博士)。实际招生数待教育部下达,目录中公布的招生数仅供参考

  七、入学考试内容

  1.初试内容:外语、专业基础、专业课共3门,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内容:①外语口语测试;②导师组面试。

  八、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因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工作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九、学制及学习年限

  1.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3年。

  2.在职兼读学习学制3年,学习年限需延长1-2年(必须脱产在校学习半年)。

  3.学习年限一般最多不超过6年。

  十、学费

  学费(每学年交1次,共3次)

  类 别缴费标准

  博士生10000元

  十一、在校期间的生活保障和优秀奖励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二、本简章由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50122

  联系电话:(0591)22861321 传真:(0591)22861067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邮箱:2006027@fjt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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