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7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8-30 17:33:45来源:网络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7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17年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

  一、申请人申请

  报名不分导师、不分方向。

  1.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

  4)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硕士学位;

  6)两位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16年9月1日-9月14日登录yz.tsinghua.edu.cn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3.材料提交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16年9月14日17:00前将寄(送)达到: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文南楼403室 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

  1)清华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

  2)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工作年限证明;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有效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论文等;

  5)两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

  6)个人自述和研究计划;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注: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

  ②所交材料不退;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生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查与综合考核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具体时间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

  材料审查流程:

  每份申请材料由3位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逐一审核,百分制打分,并取平均分。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招生计划按1:2左右参加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

  2016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形式及项目:

  笔试:时间为3小时。笔试科目及成绩评定:包括教育管理概论(占总分60%)、专业英语(占总分40%)。

  面试:时间为30分钟,考核组由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包括群体面试与单独面试。

  三、推荐拟录取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择优录取,确定推荐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1.学费及其他

  1)学费(包括课程、培养及论文指导费用)共计10万元人民币。

  2)考生录取后,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

  2. 教学与培养

  1)教学方式:采取非全日制课程学习方式,学制四年。

  2)培养方式:实行导师组负责制。

  3. 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1)招生查询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或教育研究院网址: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ioe/index.html

  2)咨询电话:010-62792450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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