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简介:莫洪宪

2016-09-02 15:54:18来源:网络

  考博考生生准备要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时,必须要先确定准备攻读博士的相关专业,然后选择该专业有招生需求的学校,接下来应该联系博士生导师,只有当博士生导师同意考生报考,考博生才可以报考。所以提前了解博士生导师的学术文章及联系方式很重要,新东方在线特整理了各招收博士院校博导的简介及联系方式供考博生参考。

  基本情况

  女,1954年9月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汉族,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背景

  本科 197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外文系;

  硕士 1986年毕业于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法律系;

  博士 1997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

  研究领域

  犯罪学 刑法学

  学术兼职

  国际刑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少年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市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顾问等。

  代表性论文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事政策总体评估和启示《东方法学》2008年5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09年1期“学术卡片”栏摘发;《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刑事法学”2009年1期全文转载。

  2. 论我国立法中的社会性别意识《武汉大学学报》2007年5期

  3. 论<俄罗斯联邦反恐怖活动法>与我国反恐立法之构想《武汉大学学报》2007年3期

  代表性著作

  1.《有组织犯罪研究》(专著)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5月版。

  2.《多维视角下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研究》(合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

  3.《犯罪学概论》(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年1月第一版;2003年2月再版。

  荣誉奖项

  1、专著《有组织犯罪研究》2001年获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1994-1998年)三等奖。

  2、《未成年人权益救济理论与实务》(主编)2003年获武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3、“着重提高研究生素质,培养刑法学高层次人才”1997.10.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997.9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四)

  3.2006年获第二届武汉大学教学名师;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

  4、2001.9.获教育部“全国优秀教师”、2004年授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05.3.获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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