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0-27 18:21:00来源:新东方在线

新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7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新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八个学科门类; 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1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8个博士一级授权学科、47个博士二级授权学科,29个硕士一级授权学科、154个硕士二级授权学科,10个专业学位类别。

  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7年拟招生规模105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推荐考生、与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联合培养考生及对口支援喀什师范学院、和田师范专科学校考生),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及本专业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二、培养方式

  结合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专业,所有专业均为全日制培养。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六年以上;

  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③本科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是同一一级学科;

  ④具有达到硕士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正式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公开出版的著作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名列第一)】。

  四、我校实行博士招生制度改革。为提高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我校试行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见《新疆大学博士入学“申请—考核制”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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