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24 16:03:23来源:网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一所拥有60年历史,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要特色和突出优势,经、管、法、文、理、工等六大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

  学校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金融学(含:保险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人才发展、劳动关系、法律经济学、城市经济与战略管理、增长经济学18个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劳动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一级学科及企业管理、会计学二级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

  近年来,我校为树立研究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培养其科学探索和学术创新精神,积极推进博士生质量培养体系建设,建立了研究生培养项目资助体系,并制定了配套的激励机制。其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术新人计划”,为优秀博士生提供不少于6.8万元科研资助,鼓励其发表高水平论文,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科技创新(博士项目)提供0.8万元经费,资助博士生团队进行初期科研探索;此外,学校还设置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高水平论文给予奖励,举办数学建模大赛、哈博(经管)论坛等活动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同时,为提高博士生国际学术竞争力和国际交往能力,我校专门设立了“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项目”,大力资助博士研究生赴国外一流大学学习交流,师从一流导师开展科研合作;另外,我校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为广大博士研究生搭建了全方位的国际交流平台,大大提升了我校博士研究生国际化水平。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相关专业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17年我校将通过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及普通招考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及报考条件选择一种招生方式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及录取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管理规定》。

  (二)“申请-审核”制考生的报考条件

  “申请-审核”制考生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和科研院所专任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在职教研人员)

  1.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①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和学位;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历和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2.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硕士期间必修课成绩平均80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补考记录;

  (2)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在英语类国家留学一年以上;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如果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署名可以为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2017年招生不要求论文级别,2018年将要求发表核心期刊A级以上论文)。

  3.考生为在职教研人员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在1972年9月1日之后的);

  (2)本人研究方向和科研成果与申请专业一致或基本相符;

  (3)五年内,至少主持过1项我校科研处认定的省部级(含)以上课题,或在我校认定的核心A期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或在我校认定的权威B期刊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

  (三)普通招考考生的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个人素质,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其他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在资审前获得硕士学位);

  3.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6.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不含所报考导师)。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74名,全部计划将用于招收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及普通招考考生,我校不对各招收方式做名额限制。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招生计划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指标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硕博连读考生选拔结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招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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