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2-21 11:49:54来源:网络

西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

  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应届硕士毕业生;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二、三年级在读优秀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要求办理。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育博士等专项外,不招收在职人员,但高校在职在编教师和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独立科研院所在职在编研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保证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的亦可报考。

  三、招考方式

  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招考形式,三种招考形式的综合考核统一进行。

  公开招考考生须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资格初审、外语水平考核(达到相应条件的可予免试)以及专业基础考试(资格线由学校划定),方可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合格生源一起参加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及录取。

  四、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含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在2017年1月15日-2017年2月20日登录学校博士招生报名网址(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上的通知或链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2. 寄送材料至研招办

  网上报名后,凡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17年2月20日前寄送至西南大学研招办(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400715)。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及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3)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需注明工作性质及人事编制情况)。

  (4)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5)网上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提供具有免试资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高校在职在编教师和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独立科研院所在职在编研究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为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师(或在职在编研究人员)、保证其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的证明材料。

  3. 寄送材料至院系

  考生在各二级博士培养单位组织的综合考核前,将如下材料交到报考院系:

  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由报考专业相关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的专家签字封口的专家推荐信、科研计划(包含已有基础,科研方向,预计成果以及方法路线等),以及往届生的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和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考生须向报考院系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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