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2017春季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简章

2017-02-20 10:17:38来源:网络

河南理工大学2017春季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简章

  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研〔2014〕32号),为确保“申请-审核”招生工作平稳推进,学校决定2017年继续试行博士研究生 “申请-审核”招生模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共2个。两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各1个。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且其所获学位学科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

  3.英语水平。申请人应至少有一项英语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水平:TOEFL(72分)、雅思(6.0分)、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60分)、WSK(PETS5)(60+3分)等。

  4.科研业绩。近3年来以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SCI或E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并被检索。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申请(3月16日~3月25日)

  申请者应该在报名前与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在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根据报考导师拟定的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研究内容,撰写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同时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二)形式审查与网上报名(3月26日~3月31日)

  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申请人申请材料,并签署审查意见。“申请-审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逐项进行核对、整理后,通知申请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初审(4月1日~4月20日)

  考核组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进行初评,并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同时将进入考核阶段申请者的相关业绩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示10日。

  (四)考核(4月30日前)

  通过招生单位初审、公示的申请者,由招生单位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 外语水平。包括听力、口语及外语综合应用能力等。

  2. 学术素养。包括对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以及在该研究领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等,重在考核能够体现申请者培养潜质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

  3. 研究内容。主要考核申请者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研究计划预期目标,以及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4. 综合素质。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学术道德、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

  考核方式可以采取面试方式,也可以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给出上述四项考核内容的成绩(评价与测试结果得分按百分制设置),并提出拟录取人选。其中综合素质成绩中有1名审核专家组成员给分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5月上旬)

  1.拟录取名单初审。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材料、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者所有报考材料(证书及科研材料原件除外)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包括姓名、拟录取专业、导师、考核成绩等信息)报送研招办。

  2. 拟录取名单审定。研究生处对各招生单位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3.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处将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随同当年拟录取的统考生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签约

  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须与招生单位、招生导师就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合约一式三份,学生、导师和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2017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条款执行。

  四、申请材料

  1.《河南理工大学“申请-审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和《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卡》。

  2.身份证复印件。

  3. 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6.两位专家(正高级)的书面推荐意见。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目标。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可以证明本人科研或英语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半年内的体检合格证明。

  五、其他

  1. 请招生单位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试行)》(校研〔2014〕32号),制定本单位“申请-审核”招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同时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予以公布。

  2. 所提交材料按照附件要求顺序整理。

  附件:1.“申请-审核”报名材料明细表

  2.“申请-审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3.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卡

  5.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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