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2017-04-06 15:45:34来源:网络

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工作组织与管理:

  1.经济学院成立由张丽君任组长,李克强为副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关于2017年博士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订全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指导并监督复试组的工作。

  2.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按照初试过线人数,由本学科(专业)导师及骨干教师组成复试组(第一组组长:张丽君,组员:刘永佶、张春敏、杨思远、樊胜岳);第二组组长:李克强,组员:黄健英、谢丽霜、罗莉、王玉玲)。各复试组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组工作规范

  1.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复试组由本学科(专业)导师及骨干教师组成。

  2.复试组成员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复试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规范,不迟到、不早退。复试组全体成员到场方可进行复试。

  4.复试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得分。如有需要,可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每位考生的复试过程都要有记录,复试记录材料应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6.复试使用的试题要提前准备,使用前密封保存,注意保密。

  7.公布考生复试面试名单顺序的时间应不早于复试前一个小时。

  8.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参与相关专业的复试工作。

  9.复试组应按要求完成复试工作,上报复试成绩,并负责解释本组的复试结果。

  三、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工作办法在4月5日之前在经济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参加复试的考生

  经济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人数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每门专业课不得低于60分(骨干生见学校公布的最低控制线),且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公布的最低控制线,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复试比例为1:1.5。

  3.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和培训。

  遴选办法: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复试组,复试组成员由本学科导师组成。复试教师一般应由责任心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工须回避,不得参与相关专业的复试工作。

  复试培训: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要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招生纪律、复试组工作程序和规范等。参加复试工作的秘书也应参加所在部门组织的复试工作培训。

  四、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报到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10:00到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西区1227会议室报到(所需材料见(二)报考资格审核)。

  (二)报考资格审核

  1.核查项目

  本院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获得的最后学位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身份证件,重点检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

  2.考生的学位情况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符合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要求的人员:硕士毕业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7年9月1日),且已在报考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三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类的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方式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资格报考。若网上报名时未取得硕士学位,须达到上述(3)所列条件。

  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或(3)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提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毕业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提前毕业批准,并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3.资格审核重点查验项目

考生学位类别

重点查验

获得硕士学位考生

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境外硕士学位验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全日制学历教育2017届硕士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的注册信息

学士学位考生(同等学力)

学士学位证书和发表论文原件
境外硕士学位验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三)复试

  复试按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二级学科进行,主要形式为面试+笔试:将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笔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一般不应超过95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须不同于初试业务课)。每门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各3个小时。

  面试过程中,可适当对考生的道德、心理方面进行考察(如了解考生对自己优缺点的认识、家庭状况、人际关系、考博动机、职业规划等),考察结果仅作为复试成绩的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不作为录取依据。

  (四)体检

  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2017年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进行体检。

  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8:00-10:30

  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保健科

  注意事项:(1)需空腹(2)需要自备54元零钱直接交至校医院

  五、最终成绩的计算及相关要求

  1.录取普通计划考生时,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缺一即不合格,三项得分不低于50分者为合格。

  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制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计入总分。初试总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

  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复试项目中的面试、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且单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每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且不计入总分。

  经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加强对笔试阅卷分数合计、最终登分的核对工作,确保成绩无误。

  六、成绩公布

  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以后将在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官网上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一周。

  七、保密工作

  复试面试、笔试试题及其参考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好保密(包括试题命制、分装、评卷、核分、登分等环节)、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密封要求:复试试题命制完成应装入密封袋并密封;复试过程中启用试题时应在考生和复试组成员(或监考老师)的共同监督下拆封;笔试考试的答卷应于考试后立即组织专人进行密封处理。

  考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在未正式公布前,属内部保密工作事项,不应向非指定工作人员透露。

  考生身份证号、通讯方式等信息属考生重要个人信息,供相关工作人员使用,不得对外公布。

  八、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经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各复试小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巡视各面试小组的复试工作。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复试成绩公布2日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复试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4.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68933674。

[博士招生]复试工作安排表
专业: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本专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40%
复试工作联系电话:68933674


复试项目

时间

地点

考试说明

面试

2017年4月21日
上午9:00

文华楼西区1227、1226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一

2017年4月22日上午
8:30-11:30

文华楼西区1227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二

2017年4月22日下午
2:00-5:00

文华楼西区1227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

其它项目:笔试

2017年4月21日
晚7:00——10:00

文华楼东区606室

说明:专业外语测试办法等:
1.无外语测试
2.复试报到: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10:00。文华楼西区12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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