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19 15:32:12来源:网络

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位类别和学习形式

  学位类别均为学术型,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40名左右(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规定,并体检合格。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指能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毕业证的在校生,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已获硕士学位者(指具有硕士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者具有硕士学位证和本科毕业证)。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五、报名相关材料

  报名相关材料须按下述顺序进行整理并装订成册,打印件和复印件统一为A4纸。

  (一)“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思想政治情况表。

  (三)两份书面推荐意见。

  (四)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五)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往届生若提交复印件则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六)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建议2008年9月1日后获得硕士学位者在“中国学位证书查询”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替代硕士学位证复印件。

  (七)考生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点击查看样式)。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八)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点击查看样式)。如被录取,在入学时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在右下角空白处写上报考专业名称)。

  六、报名程序

  博士报名采取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时间:2017年12月4日(周一)至12月8日(周五)。

  1、普通招考:将整理完备的报名相关材料及报名考试费交至我校研招办。外地考生可邮寄,只接收EMS特快专递方式,其它快递不予接收,以当日邮戳为准,逾期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邮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区214室,邮编:300401。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2-60438348。

  2、硕博连读: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河北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交至所报学院,学院按照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拨办法进行考核、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将考核通过申请人的材料交至研招办。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12月12日-12月22日(暂定,届时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过“河北省博士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补报,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三)现场确认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届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图像采集、领取《准考证》。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或纸质报名材料无效。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

  八、考试内容

  科目一:1101英语,满分为100分,英语初试中无听力测试。听力、口语等英语能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科目二:2×××专业课一,满分为100分。科目代码及名称详见招生目录(点击查看)。

  科目三:3×××专业课二,满分为100分。科目代码及名称详见招生目录(点击查看)。

  九、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二)学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

  (三)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和评审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评定。

  1、国家助学金发放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万元/生˙年,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2、国家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准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评审以《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执行,最高一等奖学金1万元/生˙年。

  4、根据《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聘用工作暂行规定》,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或助研,且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担任一门课程的助教,以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并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对考生体格检查安排在复试环节和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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