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24 17:31:16来源:网络

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暂定为102名(含38名硕博连读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我校自2017年起,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动态分配,招生计划重点向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等方式倾斜。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指在国家允许的专业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招生对象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仅在光学工程学科招收直接攻博。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我校2018年直接攻博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长春理工大学接收2018年推免生(含直博生)章程》。

  2、硕博连读

  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我校2018年硕博连读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长春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3、“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自2017年起试行“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11-12月份,我校2018年“申请-考核”制选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详见《长春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4、普通招考

  指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我校普通招考为“申请—考核”制的补充,在“申请—考核”制选拔结束后,仍有空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才进行普通招考方式的招生。届时如进行普通招考招生,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在12月下旬公布。

  四、其他说明

  1、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方为有效。通过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考生,需与“申请—考核”制考生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3、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含人事、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复试时签署三方协议后可不转入。定向就业考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考核”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联系电话:0431-85380204(传真) 0431-85582476

  邮政编码:130022

  联 系 人:王老师、冯老师

  长春理工大学研招网:http://yzb.cust.edu.cn (可通过首页招生咨询机器人留言咨询)

  长春理工大学研招办公众微信号: cust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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