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化学学院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31 17:05:40来源:网络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第一时间发布各招生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更多考博备考资料及考博真题请收藏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以下是中山大学化学学院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2018年以“申请-考核”制

  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化学学院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化学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的规定。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6、英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2)大学英语四级成绩≥550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426分,或者托福成绩≥90分(老托福成绩≥580分),或者雅思成绩≥6.0分。

  7、《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其他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1.招生专业详见《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申请-考核”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三、招生类别及人数

  化学学院所有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的招生人数为我院2018年的招生计划数,具体招生人数将在录取前视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数含免试博士生(硕博连读、直接攻博)计划招生人数,我院招收“申请-考核”计划数将于网上报名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供考生参考,请考生务必留意网上信息。

  我院博士生导师的有关介绍,请登录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网站(http://ce.sysu.edu.cn/)的师资力量栏目浏览查看。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将以下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至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备信封统一装入,信封上注明姓名、报考学科方向、报考导师、联系方式)。截止2017年11月30日仍未收到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11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5)成绩单: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需就读学校的教务或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6)代表性学术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不超过3篇。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10) 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11)各类获奖证书。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丰盛堂A20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张老师收 邮编510275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或直接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丰盛堂A204房。

  注:① 以上申请材料请按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五、资格遴选

  化学学院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形式审查。按学科方向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化学学院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于2018年1月上旬进行,采取全部面试方式。综合考核由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和综合能力(300分)四个部分组成,总分600分。学院根据相近二级学科方向组成若干个不少于5人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考生须准备约20分钟PPT向面试小组作报告,

  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七、录取与调剂

  1、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在所报学科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

  5、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化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张老师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化学学院丰盛堂A204

  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1172

  邮箱:zhangyp23@mail.sysu.edu.cn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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