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01 17:01:14来源:网络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创于1956年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2004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有在校研究生4000余人,拥有 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现有院士2人、共享院士5人,博导95人,硕导600余人。学校秉承 “笃学力行、守正求新”之校训,以电子信息和经济管理两大专业类为主体,形成了具备“信息科技”和“创新实践能力”竞争优势的办学特色,是我国信息技术领域、国防现代化建设和浙江省高新技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IT企业家摇篮”和“卓越会计师沃土”。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国家承认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8年9月1日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拟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36名(含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18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名方式

  1. 考生一律采用网上报名。

  2.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8年1月5日在杭电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bsbm.hdu.edu.cn/bsbm/)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报名,其他时间段报名无效!)。报名具体安排请另见博士报考须知(http://grs.hdu.edu.cn/Art/Art_33/Art_33_3430.aspx)。

  3.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2018年1月5日前递交以下报名材料,且缴纳报名费: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生成);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要求清晰复印在同一张 A4纸上);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复试时提供核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册章页,原件复试时提供核验),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名费120元。

  4. 在复试阶段提交的材料:

  (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两位对你工作或学习情况熟悉的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

  (2)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生可在录取前补交);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5)科研成果清单;

  (6)政治审查表;

  (7)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8)有效身份证原件。

  六、考试时间、地点

  博士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3月17日、18日,初试每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复试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考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

  博士生初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英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请查阅2018年博士生招生目录。

  八、考试形式

  初试一律为笔试,复试为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九、录取

  1.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2.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入学报到时间

  2018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科研成果证明(原件)。

  十一、学费和学制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收费制度,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基本学制三年。

  十二、奖助政策

  学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建立了丰富多元的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科研任务,顺利成长成才。

类别

等级

金额

覆盖面

备注

国家奖学金

30000元/次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

国家助学金

15000元/年

100%

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

10000元/年

100%

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

一等奖

18000元/年

不高于40%

二等奖

10000元/年

不低于60%

助研津贴

6000元/月左右

100%

按学制3年的在籍时间发放,最多不超过36个月。

助教助管

600元/月

10%左右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12000/年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

  注:上述奖助政策具体以当年执行相关文件为准。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邮编:310018 )

  2、联系电话:0571-86919141

  3、网址:http://grs. hdu.edu.cn/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电子信息学院

张老师

86878618

zhangbb@hdu.edu.cn

自动化学院

黄老师

86878569

zdhyjs@hdu.edu.cn

计算机学院

田老师

86919093

linda-tx@hdu.edu.cn

  ★说明:招生简章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国家和学校最新下发的相关文件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hdu.edu.cn)的最新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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