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

2017-11-24 11:19:18来源:网络

深圳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简章

  2018年光电工程学院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要求,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深圳大学2018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光电工程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宗旨与原则

  通过学校层面把关淘汰和招生指标动态调整,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光学工程

  研究方向:(1)光电信息技术(2)激光技术与系统(3)光子技术与器件(4)光学技术与仪器

  拟招生人数:28

  具体请查阅《深圳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6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光学工程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3.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须至少有一篇属于光学工程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四、选拔流程

  (一)个人申请

  申请者需提前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考。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11月10日-12月8日。

  2、提交材料。申请者须于2017年1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使用EMS邮寄或顺丰快递以下材料至研招办(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办公楼435)(以下各项如非特别说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均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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