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29 10:12:44来源:网络

上海海事大学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工学、交通运输工程、经济、管理、法律、信息等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本校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考类别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或定向就业(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日至17日。

  五、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http://yz.shmtu.edu.cn/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在2017年3月17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给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①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A4纸打印);

  ②本科、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国家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学历的可只需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评审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③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应届生交原件;往届生如无原件,可交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红章的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论文全文(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⑤两封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⑥身份证复印件;

  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在http://yz.shmtu.edu.cn/下载);

  ⑧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科研经费证明书复印件;

  ⑨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⑩报考费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由考生本人交至研招办,或通过EMS寄给研招办,谢绝接收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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