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2017-12-06 11:40:26来源:网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

  “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我校2018年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新闻学院、信息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劳动人事学院的劳动经济学专业、统计学院、数学科学研究院、理学院物理系、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开展博士生招考制度的“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改革工作。

  报考上述学院和专业的所有博士生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材料,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综合考试)阶段,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方面。

  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均须按《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完成报名、复试、体检、录取等相关工作程序。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附件中各学院的工作方案,各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由相应学院负责解释。

  特此说明。

  为全面准确考查博士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多角度考察博士生考生的综合素质,法学院自2014年始,博士生考生不参加学校的初试(包括外语笔试和两门专业课笔试),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2018年博士招考继续采用该招生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严禁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报名并申请后,由法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外语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

  三、组织管理

  法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组织等工作。

  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每组人数3~5人,主要由法学二级学科教授组成。

  成立外语考核小组,每组人数2~5人。

  成立专业考核小组,每组人数3~5人,主要由法学二级学科教授组成。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在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含报考专业等)、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研究生院规定的程序。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等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网站链接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2260&category.id=8)。

  法学院2018年仅招收能在学习期间(博士基本学制四年)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外,一般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二)提交申请材料

  1.考生报名后,可在以下时间、以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1)现场提交材料:2018年3月15日-17日,北京考生、外地考生均可到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16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邮寄材料:有条件的同学尽可能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必须不晚于2018年3月13日寄出材料给法学院并通过邮件确认是否收到,截至3月18日未确认收到材料的,视为未递交;所有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的,必须通过邮件确认,邮件确认邮箱为jiaowubanshi@163.com。

  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5博士招生老师收,邮编:100872。(建议选择EMS或者顺丰,这两家快递公司可送到办公室,学院无法自取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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