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8-04-26 16:34:35来源: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2011年我国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二、招生领域

  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085272),相关工科院(系)均可安排招生,对应学科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核科学与技术。

  三、招生导师

  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博士生导师具有招生资格。

  四、报考条件

  工程博士招生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考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一般应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考核办法

  (一)申请人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度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春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8年4月26日-5月1日按照归属招生领域的学科进行报名,并于2018年5月2日下班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各学院按照春季申请考核相关复试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初试和复试,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成立专家组,对考生情况进行逐一评审,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公示。

  六、培养与学位

  工程博士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工程博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七、学制及学费

  工程博士学制为4年,学费每生每年1万元,收费年限为实际学习年限。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 系 人:蔡老师 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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