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工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0-26 11:37:41来源: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华东理工大学工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吸引国内外优质生源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探索高级科研技术人才的选拔方式,2019年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生物工程学院博士招生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生物工程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 2019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考生须满足我校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考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3.原则上,非应届生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研究性论文。应届生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本人为第二作者)投稿、录用或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研究性论文。其他规定同《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背景、科研成果等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核,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轮的考核名单。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2019年1月10日。届时考生可登录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graduate.ecust.edu.cn/bsbk

  2、网上缴费

  考生需缴纳报考费250元/人次;缴费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2019年1月20日;缴费网址将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gschool.ecust.edu.cn)上另行通知。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三)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20日向生物工程学院提交以下材料(EMS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实验十八楼211室,余娟老师收,邮编200237),并将附件1填写好后电子版发至yujuan@ecust.edu.cn.

  1、《华东理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① 若为已发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并在SCI数据库检索,将检索结果打印,注明影响因子。

  ② 若为已录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接收函及期刊封面。

  ③ 若为已投稿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投稿截图及期刊封面。

  注:所有的学术论文均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由学院开具导师证明(加盖学院章)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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