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2018-10-26 15:41:03来源: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细则

  东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19级博士生招生工作细则

  (试 行)

  为更好地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程序,完善招生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管理水平,根据《东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校通知【2013】99号)和《东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办法(试行)》(校研生【2016】34号)的通知,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考生资格审核

  成立由学院五名以上教授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合格或不合格),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与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相关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具体为:

  (1)本科直博生:

  按研究生院《东南大学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要求审核。

  (2)本校硕博连读学生:

  满足研究生院《东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审核要求。

  (3)申请考核的学生:

  满足研究生院《东南大学申请考核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的审核要求,且要求一篇2015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硕士阶段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SCI文章。

  3.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4.其他与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等。

  资格审核结果经学校研招办审定并进行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导师要对报考学生进行考核。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时间2小时)

  内容:

  (1)专业外语水平测试(占_30_ %):将中文专业文献翻译为英文,考核考生英文写作、翻译能力水平;将英文专业文献翻译为中文,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

  (2)专业基础测试(占_70_%):

  科目:__基础知识___

  考试范围或要求:

  专业基础:高等无机、高等有机、物理化学、化工中重要基础部分。

  题型为问答题和计算题。

  笔试合格线:_60__。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形式:由本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

  l 申请者用英文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l 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l 面试合格线:__60__。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导师考核(满分100分)

  由指导教师对报考自己的申请考核考生进行面试打分,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科研兴趣、科研潜力、心理素质、团队合作精神等。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40 %+面试成绩* 50 %+导师考核成绩* 10 %

  5、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并进行公布。

  6、硕博连读可免综合笔试,以规格化均分计,综合面试与申请考核同时进行,同样要求;本科直博的复试录取已在接收推免生工作阶段完成。

  7、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1月下旬,在研究生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

  三、录取工作

  根据研究生院操作流程,博士录取分为秋季首批录取和后续录取两部分:

  l 秋季首批:所有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按优先级进行排序,仅限于录取一名博士(专项计划除外),且只能录取报考自己的学生;

  l 后续录取:第一批未招到学生的导师和符合条件招第二个博士生的导师按优先级一起排序录取学生。

  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 “双向选择”原则。原则上,考生录取优先级为: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同年同一导师有多名学生申请考核时,按学生综合成绩高分录取。多名硕博连读生或硕博连读生与申请考核生同时报考同一导师时,导师根据学生各方面评价自主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在征询导师录取意见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批后网上公示。

  3.招生指标分配原则:秋季首批招生时,原则上每位导师只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如有多余,则启动后续录取工作。

  4.录取顺序规则:

  (1)优先考虑以第一单位主持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重点项目、国防重大项目、国防重点项目,当年获得国家级人才头衔、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导师。符合此项条件导师较多时,按导师主持的各类重大/重点项目研究经费多少排序。

  (2)达不到上一条件的导师,按一个经费计算周期(上一年1月1日至本年度博士录取前一天)到账的项目经费数量进行排序。首先,按以第一单位主持的国家级纵向项目进行排序;其次,以第一单位主持的到账一百万元以上(含一百万)的横向项目和以第一单位主持的省部级纵向项目(经费数≥50万元)进行排序;再次,以主持到账的其他纵向经费(含各类参与的重大、重点项目)和其他到账横向项目经费总数进行排序。逐次排序,经费多的,优先录取。(注:校内经费除外)

  (3)秋季首批学生录取完毕,未录取到学生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可自愿参与后续招生录取排序,与招收第二名博士生的导师一起按前面的方式再次排序。

  (4)首批招生无学生报考或报考学生未通过考核的导师,落实好合适生源后参与后续招生录取排序。

  (5)无省部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以横向科研项目招生的导师每人三年最多招收两名博士研究生(由导师本人决定招生年度,参与录取排序,遵守录取顺序规则)。

  (6)对于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指定博士生招生指标或计划的,按照指定计划执行。

  本规定从2019级博士生(春季、秋季)招生开始执行,具体细则由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10月10日



2022考博精选好考,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