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08 15:20:00来源: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19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更多考博备考资料及考博真题请收藏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以下是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㈠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本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音乐研究和创作的能力,能在音乐研究和创作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㈡专业方向、学制与名额专业方向:详见附录一培养年限:3~6 年名额:本院拟招收 28 名。各学科名额拟分配如下:艺术学理论 5 名;音乐与舞蹈学 22 名;戏剧与影视学 1 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最后决定各学科专业的录取名额。

  ㈢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本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根据本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音乐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博士生,请参照以上报考条件,考试科目不设政治。

  8、境外学生报考我院博士生,请参考以上报考条件,考试科目不设政治和外语。

  9、我院硕博连读报考条件:除满足上述第 1、3 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出类拔萃的我院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申请程序及要求请见《研究生手册(2018 年版)》之《上海音乐学院推行硕士提前攻博工作的办法》(P.217)。(注:硕博连读生须申请提前开题)

  ㈣报名时间

2018 年 12 月 7 日—21 日(节假日、双休日不接收书面报名材料提交)。如需函报,请提前从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于 12 月 21 日前将所有报名材料寄至本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请使用邮政快递 EMS 函报便于我院接收)。具体报名手续请见第㈤项。

  ㈤报名手续

考生须在报名期限内向我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 104)送交下列材料:

  1、a、网上报名。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在 12 月 21 日 16:00 关闭,逾期不办理补报),请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考费用(250 元)、下载填写报名需要的其他表格材料。

  b、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并打印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格,须本人签字,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名及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请至档案所在部门签名及加盖公章)。

  c、港澳台考生网上报名程序另见我院港澳台研究生网上报名通知,现场报名时间同上述㈣,另需提交《上海音乐学院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以及下列要求的报考材料、一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近期相片(背面写明姓名,不含报名登记表上张贴照片),并现场提交报考费用 250 元。

  d、境外考生无需进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同上述㈣,另需提交《上海音乐学院境外人士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以及下列要求的报考材料、一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近期相片(背面写明姓名,不含报名登记表上张贴照片),并现场提交报考费用 600 元。

  2、专家推荐信(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正教授推荐,可从本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填写);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答辩委员会评议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仅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及报名阶段可提供的硕士学位论文部分或开题报告;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在读单位的证明书,并在入学前验原件,交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可从本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填写)

  7、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交如下专业方面的报考材料:


  8、跨专业报考者需提交能够证明达到所要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及学位作品的学术性成果,并通过本院相应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分会的认定。如发表在核心刊物上、与所报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在国内外重要音乐节上演出或正式出版的音乐作品(大中型器乐作品)等。

  9、同等学力者不交 3、4 项材料,但应当开列已学习过的硕士课程及成绩单,并提交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10、港澳台考生还需提交护照、台胞证复印件。

  11、境外考生还需提交护照、HSK 证书复印件。研招办将把报考人送交的材料提交给相应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的规定》对报考人所提交的论文和作品进行专业方面的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请于考前自取)。

  ㈥报考费用

  网上缴纳报考费 250 元;港澳台考生现场缴费报考费 250 元;境外考生现场缴纳报考费 600 元。㈦考试日期、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时间: 2019 年 3 月 13 日(周三)、14 日(周四)【注:同等学力加试合格者,准予参加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初试时间: 2019 年 3 月 23 日(周六)~3 月 25 日(周一)公布复试考生名单时间: 2019 年 3 月 29 日(周五)下午复试及体检时间: 2019 年 3 月 31 日(周日)~4 月 1 日(周一)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本部,届时将在本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告具体考场安排。

  初试科目:

  1、英、德、法、日语任选一门(境外学生不考外语),英语考试含听力测试。

  2、专业主课(见附录一)

  3、专业基础课两门(见附录一)复试科目:复试为口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 30 分钟左右。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前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详见附录一。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㈧录取原则

参照预分名额方案,并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我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届时将公示于研究生部网站。

  ㈨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费 10000 元/年。奖助政策参照国家相关文件,并结合《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中银上音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上海音乐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三助” 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㈩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 20 号 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南楼 104) 邮编:200031 研招办电话:(021)64330407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shcmusic.edu.cn/default.aspx 纪监审邮箱:jjs@shcmusic.edu.cn

1.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所有考生均须书面提交).doc

2.专家推荐信(所有考生均须书面提交).doc

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曲目表(报考音乐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的考生须填写并书面提交).doc

4.设备需求说明表(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须填写并书面提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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