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08 15:57:18来源: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

内蒙古大学2019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19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更多考博备考资料及考博真题请收藏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以下是内蒙古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规范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吸引具有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提高博士研究生质量,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2019年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是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学校和博士培养单位分级管理,以博士培养单位(简称单位)为主体进行考核选拔。

  2.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单位选拔流程及结果。

  3.各单位成立以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

  二、选拔原则

  在选拔工作中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进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坚持教职工近亲属报考教职工本人回避制度,切实维护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实施范围

  2019年,蒙古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全部导师指标名额,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导师指标名额实行“申请-考核”制。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由各单位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业务素质,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 面向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和应届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XX)毕业生。

  2. 基本要求:符合《内蒙古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3. 外语水平要求:符合报考专业语种要求前提下的任意一项。

  ——专业科目要求为英语的: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

  (2)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3)托福(TOEFL)成绩达到72分;

  (4)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

  ——专业科目要求为日语的:

  (1)通过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

  (2)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及以上者;

  (3)在日本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

  ——专业科目要求为俄语的:

  (1)通过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

  (2)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以上;

  (3)在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以上学位。

  4. 培养类别:录取考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转入学校。

  六、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具体说明如下。

  1.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2019年1月13日。具体各单位报考组织安排程序以单位实施细则为准。

  考生须于单位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均可):

  (1)《报考内蒙古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以上提供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招考录取资格。

  2. 材料审核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导师组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研究生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参与审核。综合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科研获奖以及政审材料等,给出材料评审结果意见(见附表1)。

  汇总所有考生材料审核结果(见附表2),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单位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单位组成有报考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综合考核形式和内容由博士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需做好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三年。

  外语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给出并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由各成员分别按百分制给出并汇总给出考生综合考核结果意见(见附表3)。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各单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见附表4)。

  综合考核成绩 = 外语考核成绩 X 30% + 专业考核成绩 X 70%

  4. 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单位不得提前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 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奖励与资助政策

  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并取得学籍的博士研究生,按相关奖助规定要求享受国家助学金,优先参评国家级奖学金、自治区级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其它各类奖学金,享受学校“三助”补贴和生活补贴。优先受理科研创新项目、参加国际会议和资助六个月至一年的国外访学申请。

  八、监督和复议

  1.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考核”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招考结果全面负责,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内蒙古大学的纪检、监察部门对“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考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考试办法程序、考试基本分数线、考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答复考生提出的质疑。

  4. 实行复议制度。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电话:0471-4992114;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603;邮编:010021;邮箱:ndyjsyzsb@imu.edu.cn;传真:0471-4992114。

  九、其他

  1. “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不实行“申请-考核”制招考。

  2. 博士培养单位可在学校“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基础上提出更高标准。

  3. 有关事宜请登录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请关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号。请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imu.edu.cn/。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盖章)

  2018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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