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9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1-14 11:15:55来源: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深圳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9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要求,根据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深圳大学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土木工程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宗旨与原则

  通过学校层面把关淘汰和招生指标动态调整,以导师和学科之间适度竞争激发生源质量提升的内在动力;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土木工程

  研究方向:(1)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及防灾减灾;(2)大型基础设施健康监测与安全运维;(3)新型土木工程材料;(4)滨海工程结构分析理论及应用;(5)可持续工程建造与管理;(6)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

  拟招生人数:4

  具体请查阅《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7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土木工程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3.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非全日制(在职学习)硕士学位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3.学术硕士学位获得者须至少有一篇属于土木工程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须至少有二篇属于土木工程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独立或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可以是第二作者),或者有其他形式属于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成果发表(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4.同意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深圳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并必须提供相应的英语成绩证明(具体要求见个人申请需提交材料的第(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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