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2-05 13:04:24来源: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19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更多考博备考资料及考博真题请收藏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以下是南京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的高层次研究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三年

  三、报考类别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8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5名,其中115名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40名为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19年攻读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2019年攻读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五、招考方式与报名条件

  1. 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正高级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名推荐专家可为考生硕士阶段导师;

  (5)定向考生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

  (6)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7)报考我校中医学临床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医学本科(包括中医学、临床医学)教育背景;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已获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规定的所有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填报“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中药学院考生除外),报到时须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3)CET-6成绩≥426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并被SCI收录;

  (4)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3. 硕博连读: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中规定的(1)-(2)、(4)、(7)、和“申请-考核”制(3);

  (2)经全日制本科教育,取得学士学位;

  (3)申请者为本校二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暂不接受“硕博连读”申请;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选题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5)硕博连读考生博士阶段导师原则上与其硕士阶段导师一致,如有不一致需征得硕士导师同意方可报名,并延续硕士阶段研究方向。

  六、报名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2日

  2. 普通招考: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

  3. 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222.187.120.13:9000),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内容必须如实、完整、准确;

  (2)按照网报程序要求,下载打印所有表格,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

  第二阶段:缴费

  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可打印报名表格。缴费后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逾期未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 普通招考报名考试费250元(含参加全国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报名费);

  2. “申请-考核”制报名考试费80元;

  3. 硕博连读免报名考试费。

  第三阶段: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1. 现场确认时间:

  “ 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考生:11月13日-11月15日(工作日,9:30-11:30;14:00-16:30)

  普通招考考生:12月23日-25日(9:30-11:30;14:00-16:30)

  2. 现场确认地点: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楼204室)

  3. 报名材料

  网报通过后,考生根据报考类别要求送交下列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请按照以下顺序对所需材料进行整理,携带全部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备查验。

  (1)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盖章);

  (2)专家推荐书两份(从网报系统中下载,专家本人签字,校外推荐专家需提供专家职称复印件);

  (3)政审表(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盖章);

  (4)身份证件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7)应届硕士须提供已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草稿(不少于一万字);

  (8)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0)考生认为可以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11)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提交材料类别:

  (1)普通招考考生提交以上材料中(1)-(11);

  (2)“申请-考核”制应届考生提交以上材料中(1)-(5)、(7) -(11);

  “申请-考核”制往届考生提交以上材料中(1)-(6)、(8) -(11);

  (3)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以上材料中(1)-(5)、(8)-(10);

  (4)我校不接受函报,请考生不要邮寄报名材料和相关原件,以免遗失。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凡逾期未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4. 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第四阶段: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我校在初试前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复试及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七、考核与录取

  1. 普通招考

  (1)初试

  初试科目包括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

  初试时间:2019年3月上旬(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布的考试时间确定)

  初试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

  初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件现场领取,研究生院不另行寄发。领取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2)复试

  初试结束后两天内进行,具体安排研究生院将另行通知。

  (3)录取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在初试科目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专业课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 “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

  通过审查的“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考生,按照招生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录取。

  (1)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研究生院负责书面申请材料初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在考生面试前统一进行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2)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涉及外语应用能力、基础素质(中医专业学位博士考查临床基础素质)、科研创新能力等三个模块,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

  (3)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报考当年的普通招考。

  八、关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我校被增列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单位,2019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我校《2019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和附件2)中公布的所有专业及导师均可报考,招考方式须为“普通招考”。考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以及我校《2019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报考。

  九、收费标准与学习待遇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12000元/生/学年。

  我校设立了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项目内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十、其他说明

  1.普通招考报名工作将于“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录取公示结束后进行,届时研究生院将根据“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录取情况更新普通招考专业目录,请考生关注。

  2.新中药学院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归属南京中医药大学,由南京中医药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授予学位,发放奖助学金,开展就业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研实习和学位论文指导等工作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负责,享受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提供的学习、住宿条件和科研补助等待遇。

  3.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考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按定向协议就业。

  4.考生因报考与原学习、工作单位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确定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提交的报考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6.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考生根据相关学科最新研究进展结合通用教材自行复习。

  7.若201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请考生关注。

  8.研招办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12号信箱,邮政编码:210023;联系电话:025-85811028,025-85816077(传真)。

  9.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下载: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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