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2-10 12:08:59来源: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19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考博考生密切关注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更多考博备考资料及考博真题请收藏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以下是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成立于 1950 年 5 月,是一所集科研与教育为一体,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综合性有机化学研究机构。上海有机所从开展抗生素和高分子化学研究起步,六十多年来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先后产生了 15 位中科院院士;共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 354 项,含国家三大奖 73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 3 项(合作 2 项),二等奖 19 项(合作 1 项);获授权专利 769 项(国外专利 36 项);发表学术论文 11580 余篇,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有机化学交叉学科研究、工业生产关键过程和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化学工业、特征材料、药物工业等方面均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我所将继承发扬老一辈科学家的光荣传统和科学精神,秉持“合成创造价值、分子影响改变世界”的理念,立足基础交叉前沿领域,坚持重大科学问题和国家重大需求导向,发挥有机合成化学的创造性,加强与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的交叉与融合;争取在有机化学基础研究、新医药农药和高性能有机材料创制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引领有机化学学科前沿的发展,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国民经济主战场;将上海有机所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有机化学研究中心。我所现拥有一支学术造诣精湛的导师队伍,一批领军科研工作的年轻科学家。目前全所职工 798 人,其中中科院院士 7 人,97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 7 人,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27 人,在岗导师 87 人(含海外和沪港导师)。研究领域主要围绕解决人口健康与农业、资源能源与环境、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基本有机化学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以有机化学为主导的“化学转化方法学、化学生物学、有机新材料创制科学”三大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我所拥有一流的实验条件,先进的仪器设备和创新的科研工作环境。现有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三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生命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氟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有机合成化学重点实验室、 2 中国科学院有机功能分子合成与组装化学重点实验室。并已建成有机化合物分离分析、定性定量分析研究和测试平台。图书馆拥有齐全的化学学科书刊,藏书 40 余万册、期刊 600 余种(其中外文书刊占 80% 以上),并能提供丰富的计算机化信息资源和文献检索。截止 2018 年 8 月,我所在学研究生 627 名。自 1999 年开始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来,我所入选 10 篇;自 2004 年开始评选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来,我所入选 24 篇;自 1989 年启动的中国科学院院长奖学金评选,我所共有 24 名研究生获院长奖学金特别奖,86 名研究生获院长奖学金优秀奖。 2019 年我所计划招收博士生 83 名,其中 2019 年春季只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生,秋季对外招收 19 名左右博士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招生);同时代中国科学院生物与化学交叉研究中心招收 29 名左右博士生,其中 2019 年秋季招收 24 名左右硕博连读博士生,秋季对外招收 5 名左右博士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具体招生名额均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硕士结业证书且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名。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 6 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2 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通过全国统招统考录取的双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但最迟须在博士入学报到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我所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考生原籍在西部 12 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4 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5.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五)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具体要求报考。

  (六)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七)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博士生。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全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在报考和复试时向报考单位和导师说明。

  (八)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我所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不参与申请-考核制,按普通招考方式进行。考生在报考前请与导师取得联系。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 5 考生在网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上海有机所 2019 年博士招生简章和目录,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时间: 春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11 月 30 日。本次只招收硕博连读转博考生,没有对外招考。秋季入学博士生网报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2019 年 1 月 12 日。本次招生包括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申请考核制的普通招考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招考” 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2 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寄至我所,也可密封后由考生转交);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6)研究所或学院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6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本简章第二条第

  (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它有关材料。

  4.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所进行春、秋两次招生,春季只招收硕博连读转博生。

  6.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申请考核制外国语、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一和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

  3. 关于考试科目说明: 申请考核制外国语:英语 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一: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分析化学专业:物理有机化学化学生物学专业:物理有机化学或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申请考核制业务课二: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分析化学专业:有机合成与反应化学生物学专业:有机合成与反应或细胞生物学细胞生物学专业:细胞生物学

  4.初试时间

  秋季入学招生考试: 外国语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 2019 年 3 月 16 日上午 8:30-11:30,专业课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 3 月 16 日下午和 17 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我所规定进行。

  6.同等学力考生(含申请-考核制)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 号)的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和入学注册

  1.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专家推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初试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或复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也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 10 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 生,按学年收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八、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我所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全日制的培养方式。

  1.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6 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 5 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8 年;

  九、违纪处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 . 考 生 可 通 过 中 国 科 学 院 大 学 招 生 信 息 网 (http://admission.ucas.ac.cn)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各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 址:上海市零陵路 345 号 邮 编:200032 部 门: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电 话:021-54925238;54925239 网 址:http://www.sioc.ac.cn/ E-mail:zhaosheng@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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