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大2019高校思政教师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专项简章

2018-12-13 16:23:01来源: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教育部有关2019年此项目的文件未下达,我校暂按上年度此项工作进行招生,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遵照执行,并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上刊出告知,请关注研究生招生公办室网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栏目内相关通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院系、方式、专业、名额

  招生院系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按专业招生,招生名额约5人,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报名截止日期前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报名,缴纳报名费。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招生专业选择马克思主义学院中的相应专业,专项计划选择"高校思政"。考生须下载、打印报考登记表及有关表格。

  2 .提交材料 考生须在12月30日前将下列报考材料寄到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法商北楼202室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编:200241,收件人为"李老师",联系电话:021-5434 5170)。邮寄时须通过顺丰或邮政EMS快递邮寄(请保留邮寄单并实时查询邮寄结果)。请在邮件详情单"内件物品"栏处标明"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报考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2)体检表。 需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之一完成体检:

  ①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②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体检中心体检;③县级及以上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机构体检;④如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高校在职教师,可在学习或工作的学校医院体检。上述体检报告的有效期为2018年9月1日后。体检项目参照附件《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可使用我校提供的《体格检查表》,也可使用体检机构自用表。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报名前自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确认其证书的有效性,并附上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5) 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本人签名,所在高校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2)》(一份)。 《报名登记表(2)》的签署:考生本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8)2名专家(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并加盖专家所在院系公章。《体检表》,均须完成表格填写和体检(前(2)已有说明,此处删除)。

  (9)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10)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2)学院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 以上材料请务必装订成册,并按照目录顺序排序。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考生如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送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而影响报考,后果自负。

  五、考核程序

  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程序主要包括报考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审核。具体见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申请考核工作细则。

  六、录取

  计划单列,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学制、学费、培养及就业

  1、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脱产2年在我校学习。

  2、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

  3、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

  4、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八、学位授予

  按学校相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位。

  九、其他

  1、其他事宜以《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入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为准。

  2、由于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学习时间等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学校代码: 10269 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 邮编:200241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21-54344721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关注"华东师大研招"或"ECNUyjs" 微信二维码https://yjszs.ecnu.edu.cn/images/ecnuyzwx.jpg 附件: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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