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8-12-14 15:14:14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2019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2019年我院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全面实行 “申请-考核”制。

  化工学院根据《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化工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科技成果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院成立主管院长任组长的“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学院成立“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三、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范围

  列入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化学工程学院博士生导师,每位导师按照学院规定的名额指标招收,额满为止。

  四、招生名额

  化工学院博士生招生计划名额含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和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名额。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北京化工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3项条件之一:

  (1)已获得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相关专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取消其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3)获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满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达到如下要求:英语CET-6成绩达425分以上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提交报考专业5门以上(不含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学位课成绩单;提交一万字左右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一、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奖。

  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科研潜力,并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考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发表(含录用)1篇及以上SCI学术论文;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外语水平(任选一项)

  (1) 提供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五年内有效,以2019年1月1日起向前推算),具体包括: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等;

考试类型

满分

成绩最低要求

TOEFL

120分

72分

GRE(新)

340分

204分

雅思

9分

5.5分

英语六级

710分

425分

WSK(PETS5)

100

60分

  (2)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3) 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

  六、选拔程序

  1. 报名申请

  报名网址:http://202.4.152.190:8088/zsgl/bswb/index.aspx(选择 “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27日(在2018年12月1日之前报名无效)

  2.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务必在2018年12月28日上午9:30-11:00报名材料提交至我校东校区化学工程楼A208,或者于此之前邮寄到,逾期不再办理。若考生邮寄申请材料,为保证材料安全准确送达,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系统中报名下载打印);

  (2)《思想政治情况表》(在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链接中下载);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在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链接中下载)

  (4)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考核制书面申请书(在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链接中下载);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1万字以下,包括“学术思路、主要研究内容、预期成效”等);

  (11)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a) 公开发表的论文,限中文核心期刊研究论文和SCI收录论文,作者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第二;

  b) 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证书,不限排名;

  c) 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名);

  d) 参与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证明(项目任务书复印件等);

  e)其它可以证明其研究能力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4),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5),但须另提交已修完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大学外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通过证书等。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好,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格审查材料一律不退还。

  3、缴费

  考生须在2019年1月4日—10日交纳报名费200元: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收费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gh_0314f498a130),点击“校园缴费”,用户名为报名号,初始密码为666666,在 “账单交费—待交费”中即可看到交费明细。

  4.申请材料审核

  (1)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教师负责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检查合格者,可提到审核小组评估。

  (2)学院“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报专业,指派不少于5名相关领域的教授组成审核小组(申报导师回避),负责对申请者资格、申请材料、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评估与初选,评估内容如下:

  a. 专业基础能力,主要根据学生本科和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考核(25分)

  b.外语水平,主要根据学生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材料考核(25分)

  c.科研业务能力,主要根据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情况考核(50分)

  审核小组给出百分制初审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的取消其申请资格,最终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于2019年1月11日之前,在化学工程楼二层公告栏及化工学院网站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公示,公示网址如下:http://chem.buct.edu.cn/yjsjy/zsgz/bs/index.htm。

  5.综合素质考核

  申请人以学术报告的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学术成果,并对博士期间研修计划进行展望(PPT介绍十五分钟,提问五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月14日-18日之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5~7名教授组成(至少2名为外单位专家,申请人导师不进入专家组),对通过初审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成绩计算与录取

  总成绩将综合考虑博士生导师评定意见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

  学院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上报研究生院,该“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7、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素质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化学工程学院提出申诉,由我院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甚至学籍。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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