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19博士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19-01-29 11:42:04来源: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陕西师范大学2019博士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服务国家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际需要,于2019年继续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博士生招生工作。

  一、培养目标

  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为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招收、培养和输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方向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业务管理的高水平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拟招生15名非全日制博士。

  三、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名称

一级学科

名称及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及代码

导师

培养单位及代码

国家安全战

略与实践研究

0304

民族学

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史

王欣

01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0713

生态学

071300

生态学

董治宝

017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国家安全制度和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研究

0101

哲学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袁祖社

001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任晓伟

0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603

世界史

060300

世界史


马瑞映

013

历史文化学院

李琪

030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四、招考方式

  2019年博士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均按“申请-考核”制方式组织实施。

  五、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祖国统一,拥有明确的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的理论基础及“总体国家安全观”方面的专业基本功,学风严谨,身心健康,积极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申请者应满足我校201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

  3.考生应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各领域具有一定研究能力的人员。

  4.考生报考时应取得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工作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国内外高层次(我校认定的核心及以上级别)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②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③获得省部级表彰及荣誉称号;

  ④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教学、科研及其他奖励者(二等奖及二等以上奖励,且排名第一)。

  ⑤参与编写总体国家安全观干部读本(主要编撰人)、制定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框架建设等重要工作(须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函件)。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3月5前将以下材料送至我校研招办(如邮寄材料,请确保在3月5日前寄达)完成报名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1.《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

  2.两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专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1份。

  4.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原件于本人来校参加考核时交验),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原件于本人来校参加考核、考试时交验)。学位认证方式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认证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获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5.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说明材料,特别成就(获得表彰奖励、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公开发表的高层次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等。

  6.外语水平与身体健康状况证明。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七、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

  1.资格审核:2019年3月9日—11日,研招办组织相关专业导师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学校于2019年4月14日前组织对申请者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等三部分。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的考核以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的考核采取面试或其他方式进行。

  学校综合申请者条件和综合考核成绩,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并网上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招办进行录取检查。拟录取人员通过陕西省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要求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申请者须按照我校博士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缴费,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报名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710119

  联系电话:029-8531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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