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工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

2019-01-30 11:53:51来源: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药科大学工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试行)》的通知”(药大研〔2014〕246号)精神,结合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特制定工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成立工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学科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

  组长: 顾月清

  副组长: 邬瑞斌 王志祥 明广奇 王傲珩

  成员: 王岁楼 朱雄 邓大伟 陈海燕 陈建秋 曹崇江 陈维 刘熠 李铮 查晓明

  秘书: 尚玉莲

  二、参加考核人员条件

  按照药大研〔2014〕246号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选拔程序,确定通过初审、导师审查、学院复审,经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无异议的考生。

  三、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2019年3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项目和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形式

考核内容

备注

外语应用能力考查

笔试

时间60分钟

专业基础考查、科研综合能力考查

PPT汇报

1)个人简介,含学习和社会工作经历、社会兼职、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简介等;

2)个人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情况介绍,含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3)硕士阶段课题进展、论文发表情况、取得成果等,进入博士阶段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安排等。

每人不超过20分钟

专家提问

专家围绕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和科研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向考生提问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15%+专业基础考查×15%+科研综合能力考查×70%

  (外语应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和科研综合能力每项满分成绩为100分,任一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四、考核监督和复议

  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五、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5-86185754。

  六、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工学院。

  工学院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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