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6-06 11:34:11来源:湖南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湖南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计划在15个学科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90人左右(含申请—考核方式攻博),最终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位类别

  我校统招博士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型(专业代码前三位是“100”的学科专业),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学术学位”;一类是专业型(专业代码前三位是“105”的学科专业),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四、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优秀人才攻博三种。

  五、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或中药学博士学术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5或1006或1008”)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 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须经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脱产半年学习的证明;

  (7) 报考我校中医学临床各专业考生必须具备对应专业医学研究生教育背景(不接受跨学科或专业者报考)。

  2、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

  除需符合以上“学术学位”中所列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

  (1)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硕士为学术学位的,必须从事临床工作,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

  (3)应届硕士生须为专业学位,且已获得“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类别住院医师资格证书”。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注意专业代码,不要误报学位类别。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攻读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仅限应届生,研究生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不含补考),且在录取当年8月31日前须获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申请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中规定的所有报考条件,且限报本校博士生导师(含直属附属医院),类型为学术学位。

  3、申请者须填报“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报到时需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且个人档案及组织关系一经转入,未毕业均不得再转出。

  4、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CET-6通过(或≥425分);

  (2)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3)雅思(IELTS)成绩≥6.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 5)成绩“合格”;

  5、申请中药学专业博士者近3年(即2016年9月以后)应以第一作者(如为并列作者或并列通讯作者,只认第一位)发表过报考学科SCI专业学术论文(IF≥3.0/篇或合计IF≥5.0,IF以论文发表日期为准);

  6、申请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博士者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SCI、SSCI、EI文章1篇或medline、CSCD 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三)优秀人才攻博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应届生:申请者须通过CET-4(或≥425分);且中药或药学类专业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SCI、SSCI、EI文章1篇(IF≥2.0/篇或合计IF≥3.0,IF以论文发表日期为准);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博士者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SCI、SSCI、EI文章1篇或medline、CSCD 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优秀业务骨干,申请者须为本校及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工作者,且同时具有硕士学历和学位,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初级职称者,作为项目主持人有在研的1个及以上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

  (2)中级职称者,作为项目主持人有在研的1个及以上国家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同时近3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SCI、SSCI、EI文章1篇(药学类专业申请者要求IF≥2.0/篇或IF≥合计3.0)或medline、CSCD 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仅限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或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2名),厅局级三等奖及以上(前2名)。

  (3)副高及以上职称者,须作为项目主持人有在研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不含青年基金),同时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发表过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药学类专业申请者)或medline、CSCD 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申请者)或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前10名),省部级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第1名);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15日,全天受理。

  2、报名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请选择“申请—考核”的考试方式。

  4、申请优秀人才攻博者请在专项计划中选择“特需人才专项”。

  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以及报名号。

  特别提醒:1、网上报名录入信息时必须认真填写你具有的所有信息(不得为空)。仔细校对身份证号码;涉及本科毕业、学士学位、硕士毕业、硕士学位的单位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授予学位年月必须认真填写,并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全一致;

  2、涉及硕博连读生、全日制应届硕士生填写的学号必须与学生证上一致。否则会影响报名和录取。

  3、涉及报考院系所、报考专业(注意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的专业代码的区别)、导师、研究方向、考试科目一经选定提交不得申请修改。

  4、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应届生其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填,非应届报考非定向者单位人事部门必须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湖南中医药大学;

  5、联系方式一定要确保准确,直至录取通知书邮寄前不变更号码。

  (三)网上缴费

  1、报名费标准:350元/人。

  2、支付方式:2018年12月15日23:00前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费用后一律不退还)

  2019年博士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逾期不交报名材料及报名费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信息,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申请-考核”制及优秀人才攻博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5日-12月27日(9:30-11:30;14:00-16:30)

  普通招考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8日-30日(9:30-11:30;14:0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含浦校区研究生院202室)

  3、报名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签名一定要签,考生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必须按要求填写,未填写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

  (2)两份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不需要提供学位论文,须提供开题报告和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非应届生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者,需提供《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专业名称与申请专业一致)。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考生认为可以体现个人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论著、科研成果等的复印件;

  (9)在职人员需提交《关于确认学习时间的证明》(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栏内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

  1、普通招考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以上材料中(1)-(9);

  2、“申请-考核”考生需提交以上材料中(1)-(4)、(7)-(8);

  3、优秀人才攻博申请者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以上材料中(1)-(9)以及个人职称或科研立项文件;

  4.我校不接受函报,请考生不要邮寄报名资料和相关原件,以免遗失,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凡逾期未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网报信息视为无效信息,其报名数据不予保留。

  七、初试内容及时间

  (一)初试内容

  1、外国语(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笔试(含听力)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中医基础理论或病理生理学或中药学):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考生根据相关学科最新研究进展结合通用教材自行复习。

  (二)初试时间

  2019年3月9日—10日(考试前十天左右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每年发布的考试时间拟定,如有调整将及时发布)

  八、复试及录取

  (一)普通招考及优秀人才攻博

  1、复试时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费标准:120元/人

  3、复试分数线的划定:根据报考类别和初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单科成绩基本分数线,三门单科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分学科组按招生计划一定的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

  4、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查、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由各学科组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

  5、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2×70%+复试成绩×30%;

  6、如有排名靠前者放弃录取资格时,按照同一报考类别下学科分专业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7、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和人事档案不在我校的导师,限定录取1名博士生。

  8、导师只能在符合分数线要求且报考本人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2名博士研究生。

  9、优秀人才攻博者要求单科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录取基本分数线。

  10、导师每年招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

  (二)“申请-考核”制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学科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予以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0%。

  1、每位考生限报一名导师,研究生院负责书面申请材料初审,学科组组长单位面试前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2、学科组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考查、科研能力考查等三个模块,每个单项满分成绩为100分。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

  3、研究生院汇总各学科组拟录取结果,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以后,上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导师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仍可参加当年的普通招考。

  九、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复试期间即可进行体检或拟录取名单公布一周内完成体检。

  体检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健康管理科

  十、修业年限、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修业年限

  非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定向类别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录取的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提供离职证明材料)。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等关系不转入我校。

  (三)学费标准:全日制收费年限为3年;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2、专业型博士研究生:15000元/生/年。

  (四)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无论考生是否享受奖学金,均须交清每一学年的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规定学制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企业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

  十一、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的考生均要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查认定,通过审查认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如有报考资格不符,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拟录取资格。

  十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泄露系统用户名、密码以及其他信息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2、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能是网络拥挤,请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继续进行。如果发现网络数据问题,可与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网报成功并交纳了报名费和相关报考材料,报名才算有效。

  3、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应届生可不填,非应届报考非定向者须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其档案及工资关系调入湖南中医药大学;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4、考生的所有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均不做修改。因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造成报名无效或信息填报错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后果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5、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凡选择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一旦拟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离职证明)调入我校。

  6、如在2019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岚

  联系电话:0731—88459412;传真:0731—88459413。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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