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1 18:19:00来源:网络

  3.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 (折合百分制 60 分)或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 ,GMAT、GRE 和其他语种可参照此标准。或已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4.申请者仅限报考07理学、08工学门类学科专业,且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

  5.如不符合第 1条,但有突出的科研成就和贡献且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的往届考生(以博士入学时间算起限毕业两年内)也可提出申请。应由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意见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6.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高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

  7.跨一级学科报考者须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全体投票通过后,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

  8.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提出其他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的基本要求。

  考生报考需留意实施学院相关报考流程并符合相关申请条件,详情可在登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实施学院网站查询。

  (三)报考以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的条件是:

  除满足(一)中第1、3、4条规定之外,硕博连读生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强的我校在读优秀学术型硕士生(具体条件由研究生院规定),直接攻博生必须获得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四)现为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原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相关单位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其责。

  三、报考类别

  (一)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组织关系转入学校,全脱产学习。已就业的考生在录取时还需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自主择业,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在职委培)

  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进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在职委培)单位就业。

  其中我校接收的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研究生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类别考生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应与最终录取类别一致。录取类别一旦选定将不能修改,由此造成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开招考报名手续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实行一次招生。考生在报考前,除学院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先征求所报考导师的意见。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院(专业)报名手续以相应实施细则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导师为广西大学兼职博导,只能接受广西大学高校教师报考(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博士报名材料。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考,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缴交报名费,届时考生将可通过网上“支付宝”缴费的方式缴交报名考试费。请所有考生务必于12月3日12:00—12月8日17:00期间登录华南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scut.edu.cn)右下角的“学费系统”,凭网上报名生成的网报编号进行网上缴费(用户名和密码均为网报编号)。网上缴费的具体操作请注意查看网上银行收费系统“系统公告”中的《网上银行收费系统使用指南》。(注:学术型博士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交报名考试费)。

  考生应送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②《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表格从网报系统下载)。如是报考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博士生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定向就业(在职委培)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内,注明“同意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意见;

  ③两份专家推荐信(模版从网报系统下载);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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