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0-31 16:14:11来源:网络

  四、普通招考准考证打印

  2017年4月10日-4月16日,参加普通招考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网址待定),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普通招考考试办法

  1.初试:

  ①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16日;

  ②考试地点:深圳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确认考室位置);

  ③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全部为笔试,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所有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可查阅《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④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zu.edu.cn/)查询(我校不另寄书面成绩通知)。

  2.复试:

  ①考试时间: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规定为准);

  ②考试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③复试名单: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复试分数线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确定后,由学院负责通知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

  ④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申请材料评估,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程度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

  ⑤复试时交验的材料:a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b本科及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c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历认证报告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携带学生证);d考生学术资料(包括考生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复印件、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至报考学院进行查验和评估;

  ⑥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有关复试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请留意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于复试前公布的信息。

  六、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公布于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

  1.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只招收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应届硕士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

  七、录取类别及就业

  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在校期间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保证课程学习、课题研究及学位论文时间。

  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住宿费

  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1500元/年。

  3.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继续加大博士研究生的奖助投入,以吸引优秀生源和保证在读博士潜心学业。2014年,在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政策的基础上,扩展了“优博计划”,新设了学业奖学金,增设了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社会奖学金。学校要求导师为博士生提供科研和学术交流津贴。在新的奖助政策体系下,我校博士研究生每年获得的奖助金额最低为5万元,优秀的可达18万元以上。奖助体系详情见附表。

  九、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证书。

  十、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5-26534925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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