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2018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7-11-23 16:35:13来源:网络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同意在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2)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请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

  2.硕博连读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硕博连读考生除了须提交(四)第一条中的(1)、(2)、(3)、(4)、(5)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6)兰州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专用,请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五)考生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所有提交材料归类装入一信封袋内,并在信封袋封面列出所提交材料的目录),对照上述各项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凡材料不全或有不真实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通过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申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考核等后续阶段。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现场确认前20天在大气科学学院网页上公布。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8年3月19日。

  2.确认地点:大气科学学院办公室

  3.确认对象:普通招考方式的报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4.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现场确认;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申请资格。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直接进入体检及后续考核。

  三、考核与录取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要参加由本学科组织的下列考核事项。

  (一)申请材料的导师考核与确认

  学院将考生的所有提交申请材料交其报考导师进行审核,通过报考导师审核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并由学院公布有关进入后续考核的考生名单。

  (二)笔试考核(占最后综合考核成绩的30%)

  笔试考核主要分为大气科学基础与专业英语(含阅读和写作)两方面,由学科点统一安排执行(注1)。

  1.大气科学基础: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大气科学基础知识的深度与广度,及少量相关工程科学方面的知识考核。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占最后综合考核成绩15%。

  考生若在与大气科学学科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CSCD收录)或英文期刊(SCI,EI或SCIE收录,EI会议论文除外)上发表过与大气科学有关的研究论文(含已正式接受待发表的论文),且为主要作者(注2),可申请免此项考试(参见附件申请表格),若获批,成绩以满分记;硕博连读的考生可和导师联合提出免试申请,若获批,成绩以满分计;未获批准者以及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此项考试。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大气科学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占最后综合考核成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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