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2021博士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0-11-13 15:42:19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2021博士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3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导师姓名

(按招生顺序)

招生计划

(总计划13名,

非全日制不超过1名)

化学

项生昌

2

朱 虎

2

戴 宏

1

张章静

2

张 霄

1

林正欢

1

黄秋锋

1

杜克钊

1

章华桂

1

赵 毅

1

郑 瑛

递补招生导师

陈钦慧

递补招生导师

杨发福

递补招生导师

陈 巍

递补招生导师

于广涛

递补招生导师

李小菊

递补招生导师

甄红宇

递补招生导师

彭亦如

递补招生导师

  *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将按以上递补招生导师顺序依次招收报考递补导师的合格考生,每位递补导师的递补计划为1人。

  如递补招生导师均无报考生源或合格生源,则在所有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中按以下规则进行补录:首先根据已有招生名额导师的顺序及其缺额,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补录报考其的合格考生。如果还有剩余招生名额,则在考生自愿更换导师且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根据仍有缺额导师(优先)与递补导师的招生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特别提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为动态计划,若非全日制考生均未进入导师招生计划,则非全日制计划调整为全日制计划。

  二、选拔方式

  包括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2种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二)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申请人须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下同);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4.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第一学年内已修完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课程;

  6.研究生在学期间已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若干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要求至少1篇以福建师范大学名义发表;

  7.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或硕士期间英语课程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

  如以上第5、6、7条件中有一项不符,经导师认定具有培养潜质的,可向学院选拔小组推荐。

  (三)“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应届生:

  1.申请人须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至少有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近三年(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下同)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PETS-5级50分及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2) 在本学科相关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往届生:

  1.申请人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至少有2 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近三年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PETS-5级50分及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2)在本学科相关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6.须于近三年在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23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5号楼208室,收件人:唐老师,电话:0591-83402619):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9.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10.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2月1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确认是否同意其进入考核,并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已确定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可按不高于1:2的比例进行推荐,递补招生导师仅可推荐1人。学院于12月4日前公布考核名单。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

  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根据所报考导师及其招生名额,按照考核成绩高低(不区分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依次录取。

  2.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若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根据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养的综合分进行排序,若再有并列则根据外语水平的分值排序。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83402619,fjnuccmsao@163.com;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160。

  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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