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11-23 10:46:40来源:中国海洋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学校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分为“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博士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国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国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报考管理学院各专业、海洋发展研究院1202J4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考生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3.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三)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工程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②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4.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21年9月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不受时间限制):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5.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我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

  3.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课程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的其他国家级外语水平测试)或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统考外国语成绩70分及以上。

  5.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6.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21年2月20日-3月20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

  2021年3月2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报考学院: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须于入学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书)。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单位推荐信(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须提供)。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和其他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终止其申请程序。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当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对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审查的考生名单。

  九、外国语水平考试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

  十、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二)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算法由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十一、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五、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

  (二)助学金。全日制博士生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30000元/年/生)、助研岗位津贴(理工类学院不低于10000元/年/生、社科类学院不低于3000元/年/生,数学和人文类学院不低于2000元/年/生)、助教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

  注: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三)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等,出国形式为联合培养、攻读学位或实习生等。国家按照标准资助规定期限内的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等。

  2.学校资助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项目。学校按照标准资助博士生联合培养期间50%的生活费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导师和博士生共同承担剩余50%的生活费。

  3.学校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学校按照标准资助往返差旅费、会议注册费、签证(签注)费、住宿费、保险费等。

  4.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十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七、其他

  (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博士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申请-考核”制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最新政策不一致,以最新政策为准。

  (八)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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